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93899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工信安全〔2022〕2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2〕1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1〕641号)、《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等规定,系统梳理属地发电企业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深入排查危化品安全风险,开展排查整治。务必于3月1日前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发电企业排查情况并上报至我局。

  二、组织辖区发电企业立即动员部署,制定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完成时限、资源保障等,加快推进治理工作,务必实现闭环管理。2022年3月13日、6月13日和9月13日前将集中治理阶段性情况及最新“两个清单"报送至我局。2023年1月5日前,将集中治理总结报告和最终的“两个清单"报送我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共同推动集中治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李海天联系电话:5530499

  电子邮箱:nnsjw-nygyk@163.com

  附件:

  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2.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及治理措施清单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