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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8445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22〕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防治情况及2022年趋势预测


  (一)2021年防治情况


  2021年度全县突发地质灾害12起,成功转移安置133人,受灾人数525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9.05万元,无人员伤亡。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50万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重要隐患排查50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3场,完成19处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设备安装,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完成全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和1:5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1个,组织有关地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工程前期工作,并及时申报纳入中央和自治县项目储备库3处,获得中央及自治区下达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治理资金850万元,计划投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个。


  (二)2022年趋势预测


  据自治县气象局预测及全县地质环境现状,2022年全县平均年总降水量接近常年,降雨集中出现在5~9月。受降雨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预测2022年我县地质灾害频率、密度和造成损失较常年偏重,以崩塌、滑坡为主,各乡镇均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特别是山区学校、农村切坡建房、工程项目建设等地区要特别加以防范(详见附件)。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尽职尽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不断推进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能力建设、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五大体系建设,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以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损失为目标,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各乡镇、各部门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价。自然资源部门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集成,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充分利用最新调查成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动态调整地质灾害风险等级排序,为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提供支撑。(责任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对于中央及自治区下达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治理资金项目,明确时间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地灾治理项目按时完工,12月31日前完成初验或终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专职监测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路段(航道)管辖单位落实公路、水运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旅游部门要落实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水利部门要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其他人员密集的场所或重要设施场所(如城市公园、医院等)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各管理场所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加强监测,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和数据并网任务,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责任单位: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水利局、文广体旅局,指导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4.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能力建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我县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监测员、受威胁群众进行一轮覆盖式培训。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年内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我县地质灾害特点为多发、突发,规模小,危害性大。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我县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着重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是重点防治对象。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村庄、医院、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公路、村屯道路等交通干线沿线


  三是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水文资料等预测,4至9月是我县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主要防范强降雨、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10至11月需防范汛后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防范期内可能有5-7个台风给我市带来较明显的风雨影响。极端性气候事件偏多,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暴雨洪涝灾害可能性较大。预计今年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前汛期我县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的可能性高,受地理位置和地形地势等因素的影响,要加强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泥石流、滑坡等灾害。


  四是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惠点。2022年县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巴马镇巴定村六楼屯滑坡等14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表),涉及约9725人及2.44亿元财产的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检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网格员"双控体系,按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要求,认真组织、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并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贯穿汛期始终。将排查重点放在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与设施周边等进行排查巡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空白、盲区,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地方,要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必要时采取暂时停工、停课、关闭景区等措施。(责任单位: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水利局、文广体旅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指导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3.提高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并加强密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要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隐患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监测员及群测群防员。在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内提高对1小时超过20mm的局部短时强降雨过程的预警,特别是农村新建的高陡切坡建房,在强降雨的作用下边坡失稳极易造成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制作县级预报预警成果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受威胁人员,做到预警到户、到人。同时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和防灾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巴马气象局)


  4.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以及安装在各隐患点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设备现场报警或后台发出预警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单位: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发挥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和牵头总抓作用,指导、协调同级交通、水利、文旅、教育、自然资源、公路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郑州因“7·20"特大暴雨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训,各主管部门切实将在建工程、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公路、河道沿线全部纳入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体系,落实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各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与写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信息共享,密切监视局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医院、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梳理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水利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2.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各乡镇要组织力量摸排本地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规划用途管制,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督促指导乡镇政府验收时是否重点核查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性风险评估;住建部门指导新建房屋施工建设,提高房屋防灾抗灾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治理。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坚决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单位;指导监督单位:建设工程主管部门)


  4.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力量,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乡、村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志愿者及受威胁群众等进行全覆盖宣传培训,持续推进“黄书包"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年内开展宣传培训10场。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灵活方式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切实提升群众遇险逃生能力,年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至少开展1次简易的避险演练。7月31日前完成1场县级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风险和安全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提前谋划部署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流程,要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将隐患点防治责任落到乡镇政府、村组以及监测点责任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


  (二)严格责任分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文广体旅、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日为契机,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和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避灾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