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城中区“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城中安委办字[2018]24号
- 公布年份:2018.06.08
- 实施日期:2018.06.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城中区“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要求,请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本行业、本企业实际,扎实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活动。
一、规范演练程序和内容。
各街道办、各部门要突出多部门参加、上下联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企业演练要突出政企联动、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所有演练都要组织专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进行评估,提出预案修改意见,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月"方案组织演练。
各街道办、各部门及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活动计划,在“安全生产月"期间(6月份)组织不少于一次《预案》演练。各部门可联合企业开展演练活动。
三、及时报送演练信息。
各街道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及时调度、汇总、报送应急演练情况。6月份,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材料包括:演练情况、视频、照片等,视频和照片要附件简要说明(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演练主题等)。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统计表和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联系人:覃鸣,联系电话:2094728,邮箱:lzczaj@126.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