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803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交通发〔2021〕9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来交通发〔2021〕8号)要求,现将《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8日
2021年4月18日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住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全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等主要指标持续减少,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监督检查安排
(一)局本级检查计划(由局安监科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中心具体落实)。
1.1-3月,春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安全检查。
2.4-9月,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
3.4-12月,开展“平安工地”监督抽查。
4.1-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险、公路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普查专项督查。
5.1-12月,开展重点时段、重大假节日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分行业检查计划。
1.水运检查计划(由市港航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1)1-2月,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2)3月,开展全市“渡运安全月”安全检查及水运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安全检查。
(3)4-9月,开展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月”、全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年中检查。
(4)1-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坚守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 、公路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普查专项督查。
(5)12月,开展全市水运行业年终检查。
2.道路运输检查计划(由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1)1-2月,开展全市道路春运安全生产检查。
(2)2-3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安全检查。
(3)4-9月,开展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专项督查。
3.农村公路检查计划(由市公路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1)1-2月,开展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2-3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安全检查。
(3)4-9月,开展防汛防台风 、“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
(4)1-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守公
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公路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普查、公路在建项目安全专项督查、公路桥梁及隧道专项安全检查,“平安工地”监督抽查。
4.执法检查计划(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实施)。
(1)1-2月,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1-12月,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两客一危”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市城区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砂码头专项整治、辖区公路巡查,治超专项行动。
(3)1-12月,开展“坚守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督查。 工作要求
(一)请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密切协作、紧密配合,按照本计划做好具体实施。
(二)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上下衔接,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和对象,实行重点检查。综合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日常监督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
(三)明察与暗访结合,多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
(四)具体负责组织的单位要做好隐患排查与治理闭环管理,对检查方案、过程、通报、整改反馈等相关材料要认真归档,以备核查。
(五)请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清单报市局安监科,邮箱:lbsjtjajk@163.com。
(六)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计划安排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