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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古得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23”高处坠落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875638 

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古得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23”高处坠落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港北政函〔2023〕37号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定<南宁市古得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23"高处坠落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港北应急请〔2023〕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有关规定。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五、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此复

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古得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23”高处坠落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doc


港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