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田阳县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阳安委办发[2018]53号
- 公布年份:2018.09.27
- 实施日期:2018.09.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田阳县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田阳县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田阳县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百色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百发〔2014〕15号)和百色市绩效办印发《2018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要求,大力推动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落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考核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各乡镇行政村设置交通管理劝导站达90%以上,以实地查看劝导站台账资料、农安通信息系统录入情况为主;
2、各乡镇农安通信息系统使用成效,在农安通信息系统上按照2018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表》进行考核打分。
四、考核方式
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工作情况的原则,实行月考评、年度考核通报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每月考评。根据2018年农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表》(见附表),县公安局每月对各乡镇农村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行逐月考评,按照得分依次排名并作出考核通报。
(二)年度考核。年底由县公安局对各乡镇交通管理劝导站覆盖率、农安通信息系统使用成效进行考核打分,年终考核成绩报县绩效办。
本考评考核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表》
田阳县2018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表 | ||||||
被考核单位: 考核最终得分: 考核结果: 考核年月: |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
部署 推进 (45分)
部署 推进 (45分)
| 源头管理 (30分) | 农村道路每月应录入完成辖区总量的10% | 7 | 按辖区每月已录入完成情况考核,辖区所有道路录入完,得满分。 | ||
农村机动车辆每月应录入完成100辆 | 8 | 按每月已录入完成情况考核,辖区所有车辆已全部录入完,得满分。 | ||||
农村非机动车辆和无牌机动车辆每月应录入完成30辆 | 7 | 按每月已录入完成情况考核。 | ||||
农村驾驶员每月应录入完成100人 | 8 | 按每月已录入完成情况考核,辖区所有驾驶人已全部录入完,得满分。 | ||||
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6分) | 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 | 1 | 已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并录入农安通系统的得分,未录入不得分。 | |||
8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 | 5 | 按辖区农安通系统已录入大喇叭的行政村数量比例考核 | ||||
安全会议 (5分) |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 1 | 按已召开季度联席会议并录入农安通系统情况打分。 | |||
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或联络员会议 | 4 | 按已召开会议并录入农A安通系统情况打分。 | ||||
工作任务 (4分) | 文件按时签收 | 2 | 按已签收比例考核 | |||
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 2 | 按完成比例考核 | ||||
隐患排查整治(10分) | 每个月需至少排查一次隐患 | 3 | 按已排查隐患工作情况并录入农安通系统情况打分,每月有开展记录、有录入得分。 | |||
督办等级为县级及以下的隐患整治情况 | 4 | 按整改期限要求整改完成比例考核 | ||||
隐患整治前后资料完整性 | 3 | 按隐患整治前后照片等资料齐全数比例考核 | ||||
路检路查、工作计划、违法查处(20分) | 路检路查 (5分) | 乡镇主要领导每个月需上路一次 | 2 | 按已完成领导上路要求次数并录入农安通系统的得分。 | ||
乡镇分管安全领导每个月需上路三次 | 3 | 按已完成领导上路要求次数并录入农安通系统的得分。 | ||||
工作计划、信息 (7分) | 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工作计划 | 3 | 各乡镇按已完成工作计划数量进行打分。 | |||
每周至少录入一次工作信息 | 4 | 按各乡镇已完成工作信息次数打分。 | ||||
违法查处量(8分) | 乡镇每月需完成60件,其中摩托车违法查处量不低于30起 | 8 | 按农安通系统乡镇完成录入查处数量考核,如果摩托车未完成30起要求再扣1分。 | |||
劝导站(15分) | 按不低于辖区行政村总量的90%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 | 5 | 按乡镇已设劝导站的行政村数量比例打分。 | |||
乡镇交管办(站)每个月检查一次所有已建设完成的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记录情况 | 10 | 按乡镇交管站已开展检查工作并录入农安通系统打分。 | ||||
交通 事故 (10分) | 辖区乡村道路发生按一般处理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 10 | 辖区事故总量与去年比,结果每增加1起扣3分 | |||
辖区发生3人(含)以上死人重较大事故 | 辖区发生3人(含)以上死人重较大交通事故,一次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