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和《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3479
- 制定机关: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市住建〔2015〕23号
- 公布年份:2015.02.12
- 实施日期:2015.02.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和《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
市住建[2015]23号
各县建设局,高新区园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关于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5】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桂建管【2015】1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各责任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
1、《关于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5】12号)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桂建管【2015】14号)(略)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