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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灾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1661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灾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市旅发[2017]31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汛抗灾气象防灾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通知要求,配合做好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灾专项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灾专项检查方案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灾专项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汛抗灾气象防灾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指示精神,确保2017年全市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定于2017年4月至5月,开展全面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整治为主的防汛抗灾、气象防灾工作。现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针对旅游行业特点,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前集中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有效预防各类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的发生,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保障我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

  (二)重点检查内容及措施

  1.各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游客聚集的易洪易涝区、山体灾害危险区、地址灾害隐患点及旅游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人员、责任、整改措施和预案,认真开展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2.加强旅游景区(点)、星级乡村旅游区等旅游企业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工作,落实企业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旅游企业完善道路、游客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安全。

  3.加强对景区(点)、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等危及旅游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要加强对游船、漂流船、竹排、旅游大巴等交通工具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确保游客水、陆交通运输安全。

  4.要高度重视天气预报、预警,加强气象、地质灾害风险提示和预警防范,重点检查旅游企业落实汛期隐患点监测、巡查制度,建立汛期气象、地质灾害应急值班、报告、处置等制度情况;工作人员是否了解防灾、避灾的一般知识,检查汛期隐患警示标志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排(4月24日—28日)。请各县区旅游局排查辖区内旅游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摸清隐患情况,做到不漏掉一家企业,不放过一处疑点。对排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填写《桂林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5月2日至12日)。市旅发委成立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县区汛期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并填写《桂林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检查表》(附件2),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制度和应急值守有效落实。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5月下旬)。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自治区旅发委对我市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隐患不及时,隐患整治不及时或整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关停。

  四、现场检查方式

  市旅发委牵头,联合市国土、住建、安监、水利、气象、林业、海事、漓管等部门,分四个小组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完成隐患排查与整治。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并做好隐患点的预警和告示。

  请各县区旅游局于5月2日前将《桂林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我委。

  (二)各现场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各县区的汛期隐患排查情况,深入企业、现场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及时认真向被检查的县区、企业反馈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请各检查组于5月15日前将检查照片(2-5张)、检查总结和《桂林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检查表》(附件2)汇总至我委旅游安全与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索宝凤 电话(传真):2826442

  邮箱:anquan2826441@sina.com


  附件1

桂林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县(区)旅游局

 检查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县(区) 乡(镇、街道)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发现的隐患或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整改时限  
 检查组组长:  成员:  企业负责人: 

  本表一式三份,市、县(区)旅游部门、被检查企业各一份


  附件2

桂林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检查表


  第检查组检查县区:

 检查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县(区) 乡(镇、街道)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发现的隐患或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整改时限  
 检查组组长:  成员:  企业负责人: 
 县区旅游局: 

  本表一式三份,市、县(区)旅游部门、被检查企业各一份


  附件3

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灾专项检查人员


 分 组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手 机  检查 县区 
 第一组  市旅发委  组长  罗建章  党组书记、主任  18907732008  恭城县 灌阳县 全州县 七星区 
 联络员  唐德彪  办公室主任  18007838588 
 索宝凤  副科长  18007836310 
 市国土局  成员    
 市住建委    
 第二组  市旅发委  组长  周方健  党组成员  18007836006  兴安县 灵川县 资源县 叠彩区 临桂区 
 联络员  梁晓勇  副科长  18007838587 
 市安监局  成员    
 市水利局    
 第三组  市旅发委  组长  李 娅  副主任  18007838538  阳朔县 平乐县 荔浦县 雁山区 
 联络员  胡永良  科 长  18007838608 
 市气象局  成员    
 桂林漓管委    
 第四组  市旅发委  组长  娄志强  党组成员  18007838899  永福县 龙胜县 秀峰区 象山区 
 联络员  杨国栋  副科长  18007835251 
 市林业局  成员    
 市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