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24.05.10
- 实施日期:2024.05.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4年1-4月,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总量同比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1-4月全市各类事故情况
2024年1-4月,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25起,共造成26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增加1起、6人,上升4.2%和12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3.7%。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其中:
4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2起、共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增加5起、6人和2人,上升71.4%、85.7%和100%。环比3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增加8起、9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4月份,15个县(市、区)、开发区中,邕宁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横州市、青秀区、西乡塘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上林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西乡塘区、东盟经开区、经开区事故起数均为0。(1-4月事故情况详见附件1)
(二)各重点行业事故情况
1-4月份,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化工、工商贸其他、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10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行业1-4月事故情况详见附件2)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4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0起,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起、1人和1人,下降9.1%、9.1%和33.3%,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3起、3人和1人,同比下降33.3%、33.3%和33.3%。
(2)工贸(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起、2人,上升100%和100%,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3)工商贸其他、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和烟花爆竹事故0起。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4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3起,造成14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增加3起、1人和7人,同比上升30%、7.7%和350%。
3.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1-4月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4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0人受伤,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横州市直报事故5起、5人死亡、2人受伤。
2.青秀区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1人受伤。
3.马山县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1人受伤。
4.上林县直报事故2起、3人死亡、2人受伤。
5.武鸣区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6.隆安县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7.兴宁区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8.江南区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9.良庆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5人受伤。
10.高新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11.邕宁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12.宾阳县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13.西乡塘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4.东盟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5.经开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
截至4月30日,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为100%。(详见附件3)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我市已进入汛期,汛期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做好汛期事故防范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遇有强降雨或恶劣天气时,所有矿山一律立即停产撤人并确保所有井下人员全部撤出;危化企业停止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建设施工停止室外高空作业,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加强事故统计直报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新修订事故统计调查制度(2023版),提高事故统计水平。一要及时续报事故信息,提高事故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要在事故调查结案后14天内及时上传事故调查报告。三是严格事故核销管理。一般事故统计核销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执行新事故统计制度,严格对照符合事故核销的情形,按核销程序走完流程。
附件:
1.2024年1-4月事故情况排名表
2.2024年1-4月重点行业事故情况排名表
3.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表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1.2024年1-4月事故情况排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