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政办函〔2022〕26号
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办电〔2022〕11号)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兴宾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梁锡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局长
蔡树参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志丹区政府办副主任
卢林区政府办副主任
卓丕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劳广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张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成员:龙巧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兼)
韦宏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陈团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敏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志忠区经贸局副局长
杨小丁区财政局副局长
蓝英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肸区住建局副局长
石才扬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毅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麦荣区卫健局副局长
黄景阳区应急局副局长
蒲润友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石才龙兴宾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区交联办),办公室主任由韦宏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团兼任,办公室定期(每个阶段)向分管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适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研究制定方案措
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五大提升行动",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即日起,要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将成立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分别在第二、三、四阶段的最后三个工作日内前,向区交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可以随时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区交联办联系,联系电话:6656306,邮箱:119682418@qq.com。
附件: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具体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