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2195387
- 制定机关: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市住建〔2015〕154号
- 公布年份:2015.07.27
- 实施日期:2015.07.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住建[2015]154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建管〔2015〕6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27日
桂建管[2015]6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