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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万秀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001732 

万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万秀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万政办发〔2023〕26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万秀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梧州市万秀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5月9日

  

梧州市万秀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格局,筑牢“人防+技防"、“隐患点+风险区"双重防线,坚持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坚持重点突出、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我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防治概况及2023年隐患点现状

  2022年我区共发生地质灾害18起,比2021年增加14起。2022年度争取到中央、自治区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00万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三个:2022年中央资金项目钱鉴单狗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Ⅰ期)、龙湖镇新民六组整村推进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Ⅰ期)、中山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Ⅰ期),达到预期效果。完成60处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设备安装,2022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得力,全区全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有力保护。

  经2023年汛前重新核查分析,全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95个,威胁人口约为11308人,威胁财产约为67829万元,其中城东镇54个、龙湖镇58个、夏郢镇73个、城南办18个、城北办18个、角嘴办10个、东兴办38个和富民办21个,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3个,中山公园和珠山公园各1个。

  二、2023年预测及目标任务

  气象预测2023年前汛期(4-6月)总降水量桂北桂东偏多1~3成,可能出现暴雨洪涝,据气象、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23年我区地质灾害仍以崩塌为主,花岗岩和碎屑岩地区仍然是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总体预测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接近往年,局部地区可能加剧;切坡建房形成的强风化高陡斜坡在降雨等因素作用引发的崩塌、滑坡仍然呈多发、频发态势,且威胁人员财产数量较多。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信息化、现代化发展,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较为显著地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因灾损失较为明显降低。

  到2023年9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教育,做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户的覆盖率达100%;完成重点地灾隐患点地质灾害30套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地质灾害常态性工作达到预期值的100%。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治职责分别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全力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2023年中央资金项目投入632万元实施钱鉴单狗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Ⅱ期)、龙湖镇新民六组整村推进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Ⅱ期)、中山公园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Ⅱ期)要7月前开工,年底前完成初验,早日发挥防护作用。不得出现群众阻工现象,需要属地镇街全力配合落实施工用地,协调群众关系。(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龙湖镇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镇街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组(社区、小区)、居民点、学校、景区、道路、铁路等临近强风化高陡斜坡地段的监测员和责任人,努力提高监测员监测预警水平,夯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人防"基础。加快专业监测点建设,完成30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科技含量,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要加大对地质灾害监测员和责任人培训力度,做到“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等防灾避险知识100%覆盖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重点加强对切坡建房区域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安全快速撤离。2023年度,各镇街至少开展1场街镇级应急演练;每个隐患点1次微型简易避险演练,教会受威胁群众往哪个方向撤离、如何撤离避险。(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单位: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我区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突发、甚至群发,规模小但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一旦出现群发地质灾害则很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因此应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我区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河东***山、北山山脉周边一带——河西鸡爪山、龙骨冲、下冲、步埠、珠山、鹤山、东山冲等一带在山上切坡建房或依山而建房区域,三个镇所有依山而建或切坡建房区域,着重防范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是重点防治对象。学校、旅游景区(点)、医院、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在建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三是重点防范期。5至9月是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主要防范强降雨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1—5天时段,这些时段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10至11月需防范汛后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工作

  要根据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对象,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工作,落实责任人,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单位:自然资源局)

  3.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汛期(4至9月)期间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及协助配合,主动履职尽责,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监测员及群测群防员,对地质灾害高中风险区内特别是山区切坡建房地区,要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切坡建房户,做到预警到户到人。根据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结果,当预报等级为红色时,各镇街要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及时避让撤离。(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

  各镇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规划用途管制,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督促指导乡镇政府验收时是否重点核查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性风险评估;住建部门指导新建房屋施工建设,提高房屋防灾抗灾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局)

  2.加强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设施以及学校、水利设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防治工作

  夏郢镇要加强辖区铁路段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加强监测,保障铁路安全运营。交通部门要督促路段(航段)管辖单位对公路、水运沿线及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各镇街要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建设单位在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点项目规划和建设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密切监视局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科文体旅局;指导监督单位: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

  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治理。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单位:建设工程主管部门)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及早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镇街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万秀区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责任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