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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园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5.6657475 

广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园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桂银保监复〔2021〕188号




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变更交通银行南宁科园支行机构名称的请示》(交银桂〔2021〕2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名称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园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营业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园大道33号综合楼一层3、5、6、7号铺面。变更名称后营业地址不变。


  二、你分行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局提交换发金融许可证的申请,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你分行应做好变更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我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四、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手续,并向我局报告。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