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2547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
- 公布年份:2011.09.26
- 实施日期:2011.09.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北海市港务管理局、钦州市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市港口建设管理办公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我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预案管理需要,总结抗击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2010年低温凝冻灾害经验,我厅组织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7个专项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演练,并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
2006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综合〔2006〕72号)同时废止。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