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容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容农发〔2018〕11号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局各有关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和《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积极开展“2018年八桂农业质量行",切实抓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2018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容县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2018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积极开展“2018年八桂农业质量行",切实抓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支撑,以执法监管为抓手,以监管信息化为驱动,扎实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促进我县农产品向优质高效绿色迈进,努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1.大力发展“三品一标"。2018年计划完成“三品一标"认证2个以上。继续争取安排财政资金对“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生产主体进行补贴,推动全县“三品一标"事业发展。加强“三品一标"宣传推广,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2.加快标准示范推广。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
场等为实施主体,“三品一标"认证基地、标准园、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为重要推广应用领域,把农业标准细化成明白纸和操作手册、图表等,让农民能看得懂、会使用。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整治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标识不规范、无证、假证生产的肥料,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农业部门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
2.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在春耕、夏种和秋播前等农资购销旺季,重点针对农业生产上使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继续实施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积极查找问题隐患,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及时整改,做到举一反三。
(四)加大农产品风险监控力度
1.开展例行监测。在完成自治区农业厅下达的例行监测任务基础上,县镇检测机构要增加30%以上的任务,即按照《容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例行监测任务。
2.强化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开展辣椒、火龙果、香蕉、柑桔专项监测,排查我县主要优势特色种植业产品风险隐患。根据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1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案件查处情况。
(五)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积极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各镇要认真重视,积极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制度机制,实施全程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六)加快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质量追溯。我县要加快“三品一标"企业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追溯试点。
(七)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检查、监督抽查、奖励评优、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多次检测不合格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将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在各级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并报自治区信用信息公开牵头单位或各级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促进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2.强化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依法公开通报。加强对“三品一标"生产企业、标准园、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等生产基地的监测,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予以通报,开展企业约谈,发送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程序报批,撤销相关证书,并予以通报公布。
(八)继续开展产地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结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零增长行动,强化重大病虫预警防控技术支撑,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植保技术,扩大全区绿肥种植面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加强对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产地环境的监控,掌握农业环境动态。按照《广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及其分布状况调查。
(九)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1.提升监管能力。健全县镇两村三级监管、检测体系,配齐配足相关机构及人员,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按照“自治区负责培训市,市负责培训县,县负责培训乡镇、村"的原则,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制定和落实全年培训计划,确保县、镇、村三级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培训40小时以上。
2.强化检测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市级全年举办检测技术培训班2期以上,县举办检测技术培训班4期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
(十)突出抓好重要节庆时段监管工作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是农产品集中供应的高峰期、敏感期。各单位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注重生产指导。组织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种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农药,严禁在果蔬生产上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同时,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清缴力度,严防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流入生产环节。
2.加强产地监测。组织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及其前后,对大宗食用农产品进行大规模、多回合、高频次的监测。
3.严格产品管控。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跟进处理,严禁进入市场。对一些特供食用农产品,应采取定点生产、定人监管、定点检测、定向供应的方式进行,确保重大活动所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依靠改革推动
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改革统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保障经费投入
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特别是要保障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依托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手段,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切实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重点抓好绿色生产特别是“三品一标"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先进典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舆论氛围。不定期公开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结果,并及时报送至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四)强化应急处置
各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加强舆情监控,开展舆情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掌握、报告和处置问题隐患和负面舆情,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坚持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一盘棋",做好产销地沟通工作和纵横向协作应急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
(五)推动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依法依规进一步厘清责任,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充分利用通报、约谈和问责等手段,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方的责任落实。
(六)加强部门协作
逐步完善产地准出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开展重大事件处置和重大案件查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以块为主、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
(七)强化督查考核
继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分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推进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