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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的通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3934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的通报


市住建[2018]64号


市住建〔2018〕64号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桂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2018年度工作部署,2018年5月2-10日,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全市十一县及临桂区、高新区24个在建项目,涵盖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等工程项目,我委对本次受检的24个在建项目共下发了7份停工整改建议书,17份整改建议书,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好的方面

  大部分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等建设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基本到位,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能按照我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本次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项目能遵守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各方基本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基本受控。

  三、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受检的大部分项目未按自治区、市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且未做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部分县(区)对诚信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不彻底,未及时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如:永福县碧桂园一期项目总监何源海、龙胜县乐江乡卫生院业务楼项目总监秦有平等均未录入在监项目;少数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诚信卡被锁定在其他在建项目,如:资源县老乡家园-中峰工业集中区集中安置点项目,施工员蒋登辉已在临桂区翠苑新城1-5楼及地下室项目被锁定安全员诚信卡。

  (二)建筑市场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不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如:全州县万景·时代3、5、6、7、8、10工程项目、灌阳县观澜购物公园工程项目、恭城县金茶江·城市花园二期等工程项目。

  (2)少数项目涉嫌违法发包,灌阳县观澜购物公园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由建设单位分包给桂林中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全州县万景·时代3、5、6、7、8、10楼的地基处理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拨付,涉嫌违法发包。

  (3)部分项目在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和支付方式,不利于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2、施工单位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施工单位涉嫌转包。部分受检项目在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例会中无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痕迹,现场核查时主要管理人员也不到位,未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涉嫌转包,如:临桂区兴荣郡16-23、25、26楼工程项目,兴安县医药制造项目办公楼、提取车间、1生产车间项目,灌阳县新街马家坪幸福家园等工程项目。

  (2)部分施工单位涉嫌挂靠。部分施工单位未提供材料、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凭证,涉嫌挂靠,如:灌阳县新街马家坪幸福家园、永福碧桂园一期等工程项目。

  (3)少数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个别施工单位将专业分包给个人,如:灌阳县新街马家坪幸福家园将脚手架搭设作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给个人。

  3、监理单位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监理公司人员履职不到位,如:灌阳县新街马家坪幸福家园、龙胜县乐江乡卫生院业务楼项目、荔浦县蓝泊湾小镇二期项目、平乐县三江合国际商住小区二期;(2)少数需要设置总监代表的没有设置或使用不符合总监代表条件的监理员担任,如:兴荣郡16-23、25、26楼总监理代表蒋振国不具备担任资格,且现场监理员配备不足;(3)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员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4)少数监理单位的监理员不符合任职条件;(5)部分监理单位人员的诚信库信息不在本单位。

  4、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紧张造成工程款拨付困难,引发逐层拖欠、最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较大;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未能提供劳务工人的劳动合同,未能提供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证明,或者农民工工资发放证明未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下发放。

  (三)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共性问题

  (1)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未放置同条件试块;框架结构未弹设结构构件的水平与垂直定位控制线,结构位置及尺寸偏差记录数据不真实;卫生间翻边高度及宽度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漏浆、蜂窝、麻面、轴线错位等质量缺陷未及时修补或修补随意无相应修补方案。

  (2)砌体结构工程:砌筑砂浆搅拌时未按施工配合比计量下料,墙砌体拉结筋不按设计、规范要求设置,普遍存在灰缝过大、瞎缝、假缝、顶砖斜砌角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墙长超过5米,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

  (3)钢筋工程: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未按规范要求箍筋加密,梁、柱箍筋弯钩弯折角度及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规范规定,同一连接区段内柱钢筋焊接拟预留点错开距离实测不满足35d、500mm取大值;焊包不饱满、不均匀,不满足凸出尺寸的要求,抽查楼梯板钢筋存在少配筋的情况;

  (4)铝合金门窗工程:抽查的项目普遍铝合金门窗型材规格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抹灰工程:抽查的项目目前普遍仍使用自拌砂浆,墙地面抹灰砂浆未按配合比计量下料;

  2、资料方面:分部验收记录签章不全,质检员日巡检、施工、监理项目部的周检、公司月检流于形式,与工程实际不符。

  3、凸出个性问题:

  (1)龙胜乐江乡卫生院业务用房:现场堆放的自拌混凝土所用人工砂含泥量严重超标;现场抽测2层钢筋保护层厚度,共抽测30个点,合格率为0%,抽测2层2Z-5-D混凝土强度,设计:C30,实测推定值:16.0MPa、2Z-4-A混凝土强度,设计:C30,实测推定值:17.4MPa,下发停工整改;

  (2)资源城市广场:审图意见书和施工许可证上的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国际印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但地基验槽记录、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设计单位盖章为广西中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挂靠,检查组已提出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

  (3)灌阳新街马家坪幸福家园:现场检查时,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互不知道对方管理人员姓名,相关验收记录由他人代签,施工、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均不履职,施工单位广西天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挂靠,检查组已提出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

  (4)兴安兴昊医药制造项目办公楼,现场抽查发现梁板暗埋管线采用易燃管,存在安全隐患;外墙设计为20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实际使用页岩多孔砖,外窗设计为Low-E中空玻璃,实际使用单层玻璃,均无相应设计变更;人流通道墙砌体长度超过6m,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下发停工整改。

  (四)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施工用电:总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都存在PE线缺失现象;电箱门与箱体未用编织软铜线连接;开关箱存在“一箱多闸多机”现象,使用插座接电;电缆线随意拖地,穿越楼层挂在钢管上无绝缘措施;用电设备与开关箱距离过远;使用护套线代替电缆线;个别项目现场施工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

  (2)脚手架:外架拉结点未按方案“两步三跨”的要求设置,外架拉结点的做法与方案不符,个别项目外架拉结点全部缺失;外架开口处未按规范要求做加强措施;剪刀撑未随层搭设且搭接长度小于1米;外架基础不平实,扫地杆缺失;悬挑架工字钢搁置长度不足,锚固点两侧未用木楔塞紧;利用外架立杆搭设卸料平台;个别项目外脚手架完全未按方案搭设,随意搭设,存在垮塌隐患。(3)施工机械:一些工地物料提升机却45度拉结;楼层防护门未联动;多数工地物料提升机未进行备案就已进行使用。

  (4)人员履职:大多数项目备案人员检查时在场,但从现场安全管理、安全资料、自我反馈的情况来看,多数施工项目部、监理部管理人员存在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现象。

  (5)模板支撑:利用外架支模,内支撑架与外架相连;钢管支撑体系剪刀撑,封顶杆部分缺失;木支撑体系缺纵横向拉结措施,木撑尾径普遍小于80mm,木撑垂直度不够,有垫砖现象。

  (6)安全防护:外架首层、作业层未满铺;外架安全网、平网破损严重;外架首层未张挂安全网,无安全通道;外架内立杆与主体间距超过150mm无内封闭措施;外架搭设高度未跟上施工进度;电梯井无防护门或防护门未固定,电梯井内未做水平封闭措施;楼层、楼梯临边防护缺失;物料提升机楼层防护门缺失;钢筋加工场无安全防护棚;外架临街面未做防落物打击措施;部分项目场内有高压电变电柜,未做隔离防护措施;个别项目外脚手架外立杆与高压线之间小于最小安全距离,实际最小距离约为1米,无任何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7)重大危险源: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识别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账、管控措施、验收记录等资料缺失;个别项目搭设高大作业卸料平台高度约14米,未提供专家论证过的专项施工方案。

  (8)安全资料:自检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涉嫌作假,代签现象严重,无验收佐证照片;专项施工方案缺失或方案未审批、针对性不强;安全资料未能体现出备案的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五)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临时活动板房未能提供燃烧性能A级检测报告;生活、办公区未配置足量灭火器;现场易燃材料集中堆放处未配置消防器材;安全通道未使用阻燃型安全网;无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六)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施工主干道未硬化;施工围挡材质、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生活、办公区与施工区域无隔断措施;建筑材料堆放凌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工地无大门,敞开施工。

  四、处理意见

  对于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严查处。对涉嫌存在“三包一靠”、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委。

  (二)通报批评。截止2018年5月31日,共有4家建设单位、3家施工企业、6家监理企业未提交整改资料、整改不合格或者未按时提交整改资料的,现给予全市点名通报批评(见附件),责令继续整改。

  (三)责令继续整改。在本次检查中,对虽已提交整改报告,但建筑市场行为仍不规范企业(单位),责令继续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2018年上半年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通报批评企业(单位)一览表.pdf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