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发文字号:桂国土资人〔2018〕5号
- 公布年份:2018.03.12
- 实施日期:2018.03.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79号)的安排,我厅定于3月28日-29日在南宁市举办2018年全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就2017年新修订的评估规程进行培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持证评估资质单位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2017年新修订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评估注意事项;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要求、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注意事项。
三、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3月28日(星期三)14:30-19:00。
报到地点:南宁永凯春晖酒店一楼大堂。
培训时间:3月29日(星期四)全天。
培训地点:南宁永凯春晖酒店6楼会议室。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600元/人,以上培训费用包括学员培训期间用餐费、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学员往返培训地点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凭票据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培训费支付方式。学员可持公务卡或现金于报到当日到会务组刷卡缴费办理报到手续。如需转账请致电厅培训中心。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保证培训班报到收费工作顺畅,各参训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如需在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请务必在报送参训名单时一并报送。
五、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2017年12月4日-6日在南宁举办的两期“2017年全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的学员,不需要参加本次培训。
(二)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协助通知本级有并持证评估资质单位参加培训。3月15日至26日期间,请各评估资质单位登录厅培训中心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厅培训中心网站(http://pxzx.gxdlr.gov***/),找到“网上报名”栏,点击本次培训班通知进入通知页面,点击“我要在线报名”进入“社会服务对象个人报名入口”页面;
2.在申报页面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单击“提交”,页面显示“报名成功”即可。
如报名人数超过会场最大容纳量,厅培训中心将视情况另行开班,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中心门户网站。
(三)根据培训班纪律要求,培训班食宿由厅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安排原则两人一间。住房只预留至报到当天18:00,请参训人员按时到南宁市永凯春晖酒店报到(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前台电话:0771-2630333),逾时报到住宿自行安排。
附件:2018年全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培训班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