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 快速聚焦: 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 发文字号:蒙渔牧发[2017]29号
- 公布年份:2017.09.09
- 实施日期:2017.09.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渔牧发[2017]29号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190号,《蒙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蒙食安办〔2017〕12号)为及时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彻查安全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由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属地负责原则。食品安全隐患主要在基层,各乡(镇)是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的关键。各乡(镇)要具体组织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全覆盖原则。对辖区内的种养殖各品种、各区域全面排查,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打基础原则。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打牢基础,做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清、生产经营状况清、食品安全风险清。抓重点原则。在全覆盖排查的同时,就重点区域、重点环节、
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研判,准确掌握风险点。查打结合原则。查打并举,对非法生产经营户坚决取缔,对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三、排查整治重点和内容
结合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针对种养殖、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挖带有行业性“潜规则",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重点排查食品养殖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水产、畜牧投入品日常管理,严把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关。开展兽药、饲料、水产投入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畜牧水产品监测检验力度,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水产品监测、兽药产品监测等。开展兽用抗菌药、“瘦肉精"、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收购病死猪的黑窝点、加工点。
四、方法及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抽检、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执法等手段,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治理、总结提升"等工作程序开展,切实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提升。从2017年8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9月)。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大整治大检查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本辖区食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要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11月)。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检监测、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治措施,明确人员、任务、措施、期限,切实整治到位,最大程度的消除风险隐患。
(三)总结阶段(12月)。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制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好做法、好经验,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排查,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全方位、全覆盖,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一一建档分类,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要挂牌督办,对限期整改无望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主体责任体系,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把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关、出厂关。要加快建立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标准化种植养殖模式,层层追溯、相互监督,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维护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好“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公开不法生产经营者违法信息,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三)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验,增加抽检频次,大力推广应用快速检验技术,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四)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查处和治理。对共性、“潜规则"问题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顺藤深挖,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要按照从严从快原则,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按照规定上限采取经济处罚、停产整改、取缔关闭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对于依法强制退市的单位,要跟踪执法,彻底捣毁非法场所、没收工具设备,消除其再次从事违法活动的资本。要切实做到排查要彻底、治理要到位、成果要巩固。
(五)着力构筑社会共治体系。鼓励引导建立行业协会自律、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协管监督、企业专业人员内控检举、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奖金,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要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治理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此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是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全县食品领域组织开展的一次十分重要的行动,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坚决避免麻痹大意。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迅速采取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法。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逐一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排查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对当地重点行业以及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重点产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顿后未能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围绕隐患排查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对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通过舆论引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广泛参与到这次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中来。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明察暗访,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指导、帮助各地各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