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文物场所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6490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发文字号:桂文办发〔2016〕123号
- 公布年份:2016.08.04
- 实施日期:2016.08.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文物场所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文办发[2016]123号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属文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文化系统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文化文物场所防汛安全,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化文物场所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明电字〔2016〕10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汛期我区文化文物场所安全。
各市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属文博单位如发现管辖区内文化文物场所受灾的,要及时报送受灾情况。联系人:陶鹏,联系电话:0771-5639792,邮寄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文化厅后楼506室,邮编:530023,电子文件发至邮箱:gxwhtbwgc@163.com。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