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公布年份:2021.10.12
- 实施日期:2021.10.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加快我区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推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实施2022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要集中体现“五个突出":
(一)突出优势特色。每个创新示范基地要选准本地最具优势特色的农作物(农产品),例如柑橘、龙眼、荔枝、芒果、火龙果、桑蚕、茶叶、山油茶、蔬菜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突出核心区。每个创新示范基地重点建设的核心区不低于300亩,优势特色农作物在本县域生产规模较大。
(三)突出机械化。每个创新示范基地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的耕整地、种植、管护、收获、基地运输、冷藏包装等环节实现机械化。
(四)突出农机农艺融合。每个创新示范基地要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更好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五)突出可复制可推广。每个创新示范基地建成后,要形成一套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供各地学习借鉴推广。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打造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的标杆性优势特色农作物(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典型,充分发挥机械化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支撑作用。除采摘等目前无法实现机械化的少数环节外,创新示范基地建成后,全部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势特色农作物(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机械配套方案、技术路线、作业模式等,有效推动我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走上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科学发展道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由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根据计划的投资总额确定建设规模。实施单位的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不低于300亩。
(二)建设内容。
1.土地宜机化改造。包括示范基地的条田拓宽、平整,满足机具作业、行走要求的机耕道路建设等。
2.机棚机库、冷藏冷冻库、棚网、水肥一体化等设施建设。
3.机械设备购置。为实现种植(养殖)机械化、育苗(种)机械化、管理机械化、收获机械化、农产品加工处理机械化、环境保护处理机械化等所需要购置或租赁的新机械及相关设施装备等。
4.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为实现生产智能化、信息化控制、管理等设备、设施、软件的购置等。
四、申报财政补助标准
每个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在50~150万元。
五、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实现示范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所必需的各类费用,包括与项目有关的必要的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费、材料消耗费、专业性设备购置或租赁费,技术培训费、技术专家咨询指导费、技术资料编印费以及项目审计验收总结等经费支出。重点用于土地宜机化改造、机棚机库、冷藏冷冻库、机耕道路、固定运输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建设;购置或租赁新机械、专业性设施设备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等所需费用。
申请财政项目资金补助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8%,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每个项目申报方案中,务必细化财政补助资金的具体内容,列出每项内容的总支出以及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数量。
六、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
全区所有市、县(市、区)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农垦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2022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要有积极性和能力。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要有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作业需求,有较强经济实力,能确保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投入占项目总投资的52%以上,有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保障能力和技术支撑优势,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建设内容涉及到建设用地的必须在申报前已具有合法的用地手续,项目建设面积须为已拥有(租赁或自有)的面积。并愿意按照自治区农机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
2.市县农机中心积极性高。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所在地市县农机中心愿意积极主动组织指导实施主体制定项目申报方案和实施方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目标实现。
3.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所在地县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愿意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鼓励地方财政给予项目适当支持。
七、项目申报方案上报及评审
(一)项目申报。各市农机中心根据上报摸底情况结合本通知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区)农机中心主动做好政策解答和宣传工作,发动辖区内主体申报项目,参照项目申报方案的参考格式(附件1)编写项目申报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县(市、区)推荐上报项目基础上,2021年10月20日前,各市农机中心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自治区农机中心择优推荐上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上报文件和材料(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到自治区农机中心科技推广部(纸质材料1式5份),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邮箱:KeJTGB@njfwzx.gxzf.gov***,联系人:卢晓,联系电话:0771-5647556。
(二)项目调研、评审和公示确定。
1.项目调研考察。2021年10月下旬,自治区农机中心组织实地调研考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
2.项目集中评审。自治区农机中心择时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择优选择、综合平衡的原则,初步评选出拟扶持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3.项目公示确定。评审结果出来后,自治区农机中心在广西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拟计划安排项目及财政补助金额度。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列入2022年自治区农机中心部门预算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列入2022年自治区农机化项目予以组织实施。
附件:
1.2022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方案(参考格式)
2.资金使用预算表
3.审核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