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66410
- 制定机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公布年份:2018.06.07
- 实施日期:2018.06.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韦如年、韦福来、韦伶成、范金强、韦曾浩、成显强代表:
您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金星村拉麦屯屯级公路修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已于4月16日下午与领衔代表韦如年见面沟通,我局已经进行该处的工程建设,现正在抓紧施工,目前已完成路基,正在开展路面的施工工作。
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交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