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业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业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政办函[2020]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玉政办函〔2020〕5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兴业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成员名单及职责要求明确如下:
组长:梁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梁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世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昆明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岑静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凌宏聪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谢贤进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龙华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英凯兴业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承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积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成原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文胜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进生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宁宝文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传红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汤宏福县地震监测服务中心副主任
覃华珍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骆永泉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兴业站站长
张宇县人民武装部参谋
阙明东新电力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进生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办发〔2020〕12号和桂政办发〔2020〕49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工作原则、经费保障及工作要求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具体负责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