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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减免部分涉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2191474 

桂林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减免部分涉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价费[2018]1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减免部分涉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费〔2018〕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减免部分涉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费〔2018〕83号).pdf


桂林市物价局


桂林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