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 发文字号:桂交运输发[2018]81号
- 公布年份:2018.06.05
- 实施日期:2018.06.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活动的通知
桂交运输发[2018]81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总工会,广西道路运输协会,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运函〔2018〕198号,此件公开发布,可自行上网下载)要求,为做好我区“最美货车司机”的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标准
(一)推选范围。面向广西道路货运行业司机,从业5年及以上,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及犯罪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二)推选标准。所推选的货车司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驾驶。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没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2.诚信驾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货物安全完好和及时送达;维护行业形象,拥有职业荣誉感,“信用交通”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文明驾驶。文明礼让行车,乐于助人,具有社会责任感。
4.专业驾驶。熟知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具有熟练的安全与节能驾驶技能,掌握基本的货物装卸保管、车辆维修、应急救助等常识。
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在驾驶工作岗位中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获得驾驶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发明创新者可优先推荐;累积安全行驶里程长,完成货运订单量多者可优先推荐;受到地方政府或企业嘉奖或媒体报道,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者可优先推荐;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
二、推选方式
推选活动采用司机或企业申报,行业管理部门会同产业工会推荐和行业协会推荐的两种方式。
(一)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要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当地企业、货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原则上各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工会组织推选的候选人不超过3名。
(二)广西道路运输协会,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推选活动,原则上各协会推选的候选人不超过10名。
推选的候选人材料经审核后于2018年6月30日前汇总报送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自治区公安厅、总工会组织评选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货车司机”推选活动,充分认识推选活动对提升行业软实力、树立道路货运行业良好形象、推动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推选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联系人及方式:李铭辉,0771—2115086;吴卓键,0771—2115253;gxjttzhc@126.com。
附件:“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