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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星区水上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87464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星区水上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

  《七星区水上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


  七星区水上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端午节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应急处置机制,是为了及时、妥善处置民间划龙舟活动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区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健康、有序开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桂林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桂林市区2018年端午节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七星区2018年端午节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民间练习划龙舟活动中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患未然原则。建立健全民间划龙舟活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种诱发因素。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民间划龙舟活动中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稳控工作由乡(办)负责。处置和解决工作由区有关责任部门负责。

  (3)教育疏导,防止激化原则。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以说服教育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及时果断处置原则。对已发生突发意外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蒋伟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徐彦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阳明七星区政府副区长

  张翔七星区政府副区长

  胡凯七星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长

  周琥七星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蒋晓辉区财政局局长

  王建新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林弘区工商局局长

  陈鹏区党政办副主任

  艾启伦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孙宏林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欧战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继武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李园连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秦胜锋东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宗平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向国金漓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保全朝阳乡政府乡长

  赵树刚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波浪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张初有七星公安分局副局长

  陆军七星交警大队大队长

  曾勇七星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海清区漓管办主任

  曹治坤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彭长付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陈鹏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杨俊、张雨晴组成。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划龙舟活动应急处置工作具体事务。同时,领导小组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2.1.1群众工作劝导组

  组长:赵树刚、彭保全

  成员:各包村领导、七星、三联、穿山、樟木、屏风、和平、光辉、龙门村委书记、主任

  职责:对穿山街道办事处、朝阳乡参与划龙舟活动的村组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和行动情况。对擅自开展划龙舟活动的行为予以劝阻。

  2.1.2现场应急处置组

  组长:孙宏林、张初有

  成员:穿山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公安干警;综治办、穿山街道办事处、朝阳乡相关村委干部。

  职责:负责划龙舟活动现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劝阻对未经审批开展划龙舟活动的人员上岸;疏散划龙舟人员和观看群众,维护好秩序;如劝阻失败,强行要求划龙舟参与人员上岸处理。

  2.1.3安全管理组

  组长:欧战涛

  副组长:王海清李继武曾勇陆军

  成员:七星交警大队干警20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2人,七星公安消防大队20人,穿山街道办事处、朝阳乡干部职工20人。

  职责:负责划龙舟活动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乡(办)加强做好群众安全教育工作;区漓管办协调市漓管委水上执法大队做好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负责划龙舟活动主要进出路口的交通疏导等。

  2.1.4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园连

  成员:医生10名

  工作职责:负责划龙舟活动紧急医疗救护工作,要求安排2辆救护车做好应急准备。

  2.1.5舆情信息组

  组长:艾启伦

  成员:宣传部干部2名

  职责:做好意识形态监控工作,把好宣传舆论关,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1.6后勤机动组

  组长:陈鹏

  成员:区机关服务中心2人,穿山街道办事处、朝阳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车辆调配,此次应急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与应急机动准备。

  3.报告制度

  各乡(办)和有关部门接到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组织现场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伤亡情况,本单位应急的人力、物力的到位情况。区政府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4.应急措施

  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区政府、各乡(办)、各部门应本着“反应快速、措施有力"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4.1先期处置

  民间划龙舟活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办事处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办事处、村委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减少事故损失。同时,将事件发生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迅速、准确地上报到区政府。

  4.2分级响应机制

  民间划龙舟活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要给予协调支援。

  (1)一旦接到突发紧急情况报告后,有关乡(办)应组织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区政府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30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理相关工作。

  (2)卫计局和辖区卫生院要制订紧急情况应急方案,落实值班医生,随时待命。在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后,医疗急救人员要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3)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警力,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人员疏散、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

  (4)农工局、漓管办协助海事局做好民间划龙舟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劝导下水划龙舟参与者上岸。

  (5)食药局、工商局负责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划龙舟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6)消防大队负责民间擅自划龙舟活动期间,民众聚集地消防安全检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7)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做好民间划龙舟活动的水上舆情监控。

  4.3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处置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救护工作,派出所、交警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指挥机构、值班室、指挥人员、相关工作人员,通讯工具要始终保持通信状态,确保通信畅通,随时接收领导指示和事故信息。

  5.2力量和装备保障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特点,组织由区政府和乡(办)、村委、公安、卫计局、交警消防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和联络方式,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的各类设备,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确保应急处置所需食品、车辆等各类后勤保障。

  6.纪律与责任

  6.1凡因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措施不落实,没有认真落实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及上级有关部署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7.其他

  本应急预案中未提及的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工作要求,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另定。有关要求一经领导小组确定,全区各级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