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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7758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宾政办发〔202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宾阳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宾阳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关键时期。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县深入推进“强治理"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广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宁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前期回顾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推进社会共治模式,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发展成就

  (一)党政同责不断强化。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印发《宾阳县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宾阳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宾阳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逐年制定《宾阳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统筹规划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修订《宾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镇人民政府属地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模式。

  (二)监管能力逐步提升。

  全县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16个镇的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不断完善,基层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基层执法装备配备逐步提高。检测能力不断加强,16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县食品检验水平实现新提升。

  (三)监管手段不断创新。

  我县大胆创新破解食品安全民生热点难题,每年将食品安全抽检、“明厨亮灶"等纳入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2020年,全县抽检食品3700批次,抽检量达到4.45批次/千人,超过4批次/千人的目标;检出不合格产品100%核查处置。全县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750家,其中全县612所学校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20个农贸市场落实“四项公示"要求,培育了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四)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开展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持续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和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十三五"期间检查生产企业5600家(次),查处问题563起,打击私屠滥宰窝点65个。

  (五)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县深入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鼓励产业集聚发展,推进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品牌培育成就取得新进展。2020年,我县有效期内“三品一标"企业达7家,较2015年增长250%。

  (六)社会共治基础更加牢固。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双安双创"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系列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进一步营造了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创新推广“食安封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发放“食安封签"5万个。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累计受理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450件。

  二、面临形势

  (一)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掺假造假等时有发生,风险隐患问题依然突出。食品产业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问题突出,企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相对薄弱。

  (二)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全县基层监管队伍专业人才总量不足,专业人员紧缺,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依然存在人员到位率低、基本装备老化等问题,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智慧化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不均衡,监管执法经费与监管任务不匹配,严重制约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监管方式手段亟需创新。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规定落实不到位、溯源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食品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食品违法犯罪方式趋于隐蔽化、网络化。信息化监管系统尚不完善,难以对网络交易食品、网络订餐实现有效监管。

  (四)公众敏感度不断提升。

  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已经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由“吃得放心"向“吃得健康"转变。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公众敏感度不断提升,社会容忍度不断降低,食品安全事件极易成为舆情引爆点。

  三、发展机遇

  (一)党和政府坚强领导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党中央把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提出了“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的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突出了党委、政府在守护食品安全一方净土方面的重大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我县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历史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为国家发展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内容,回应了人民的健康需要和对疾病医疗、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后顾之忧的关切。党的十九大报告制定“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一项战略工程和基础任务。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我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降低农村食品安全风险,为解决我县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三)强首府战略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自治区党委提出“强首府"战略,通过全面提升南宁综合竞争力,将南宁打造成为引领广西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南宁市拥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等一批国家重大战略平台,随着中国—东盟关系进入全方位发展新阶段,南宁市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而我县位于南宁市东北部,南与兴宁区、青秀区交界,西与武鸣区相连,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在新形势新发展下为我县推动食品产业标准化、工业化、品牌化发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提供全新机遇和强大动力。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我县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监管方式与手段的不断创新,食品安全工作进入前所未有的智慧监管时代,全面推动政府监管数字化转型。同时,随着数字经济迅速崛起和快速发展,借力“数字宾阳"和“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互联网+食品"监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我县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五)公众意识普遍提升为我县强化共治营造了良好氛围。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关注度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我县通过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很大提高,有利于我县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四个新"总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坚持党政同责、践行“四个最严",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加快建成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提升打造“食安宾阳"城市品牌,为南宁市加快实现强首府战略目标作出宾阳贡献。

  二、基本原则

  党政同责,改革创新。坚持和完善党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各领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

  监管为民,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依法治理,科学监管。强化法治理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现代化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运用,着力推进监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和一线防控,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强化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风险。

  统筹协调,共治共享。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坚决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畅通社会监督、媒体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快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围绕强首府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食品安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成效显著。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智慧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监管队伍专业化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位居全市前列,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宾阳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

属性

  

1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4.5

约束性

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2

约束性

2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

>98

约束性

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约束性

4

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约束性

5

“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数(个)

13

预期性

6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

98

预期性

7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

100

预期性

8

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率(%)

100

预期性

9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

90

预期性

  

11

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可追溯率(%)

  

98

  

预期性

  

1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

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90

  

预期性

13

随机抽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公示率(%)

97

预期性

14

食品安全  12315  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

>99

预期性

15

乡镇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

98

预期性

16

农贸市场快检室覆盖率(%)

99.8

预期性

17

食用农产品快检系统每日快检阳性样品处置率(%)

98

预期性

18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100

约束性

19

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0

食品安全满意度(%)

>80

预期性

注:表中的指标低于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十四五"规划指标要求的,以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指标为准。

  第三章   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加强从源头到“舌尖"的全程有效监管,构建具有宾阳特色的全链条、全方位、全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我县打造成为食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群众最满意的食品安全县城。

  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理顺县、镇监管事权。党委和政府要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

  大力加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县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各负其责、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健全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卫健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

  (三)深化食品安全基层综合执法。

  各监管部门全面贯彻“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重点做好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规范市场监管执法机构设置,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重点整治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威慑失范市场主体。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动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四)强化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实施。

  聚焦重点领域,探索性地制(修)订亟需的监管工作规范。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机衔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会商和跟踪评价工作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

  二、提升保障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

  (一)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配套装备到位,办案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等各种办公经费满足监管需求。加大监管机构及监管所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执法车辆的配备,推动全县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项目。到2025年,全县98%以上的镇级市场监管所完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全县80%以上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完成标准化建设。

  (二)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培育。

  加强食品安全专业化人才队伍、职业检查员队伍、基层人才队伍、基层检验检测队伍等建设,强化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线上线下系列专业化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和第三方监管服务队伍,增强队伍的监督检查能力。鼓励食品安全人才向监管一线流动,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链、创新链衔接,推动人才引领发展。到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健全以县级为基础,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体系。加强县本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方法的研究,打造区内一流的食品检验检测平台。推进县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在各镇建设一批快检室、社区检测点,鼓励企业建设自检室,实现快检室全覆盖。规范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促进第三方机构的规范化运行。实施公益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完善建立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共享机制。推动公益性、社会化检验检测机构与高校、企业间的合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到2025年,全县农贸市场快检室覆盖率达到99.8%。

  (四)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

  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和实施抽检计划,完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机制,逐步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提高监管的靶向性,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食品的抽检监测,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联管联动。到2025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用农产品快检系统每日快检阳性样品处置率达到98%;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健全以县疾控中心为基础、哨点医院为末梢的风险监测体系,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覆盖。实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污染物等风险监测。到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达到100%。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建设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模型,打造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于一体的管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和会商研判。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化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推动各镇修订完善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技术装备建设与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能。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

  三、落实“四个最严",加强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

  (一)加强源头污染治理。

  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农业投入品监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源头污染治理,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构建科学有效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探索推广中医农业生态循环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物种引进的监管,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和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推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登记制度,督促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农药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

  (二)加强食品生产监管。

  严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类和分级监管。聚焦重点食品开展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执法等。按照“排查全面、治理彻底、巩固成果"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传统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三)加强食品销售监管。

  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对大宗食品的抽检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加强对散装和现制现售食品销售行为的管理,实现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预警和超保质期食品条码锁定,落实过期、回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冻品冻库和现制现售食品监管,督促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备案制度。加强冷链食品销售监管,严格把控冷链食品源头,建立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档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和升级改造行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四)加强餐饮服务监管。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贮藏冷藏、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人员管理等规定。大力推行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实施4D、5常、6T、色标管理等管理模式。鼓励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发展现代化中央厨房,加强对连锁餐饮企业的监管。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管理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到2025年,全县运用“食安八桂监管"APP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五)加强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

  规范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要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与完善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大特殊食品和食盐抽检监测力度。加大对有意向申报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的指导和帮扶。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以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科学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严厉查处不按注册或备案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传销、违规直销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

  加强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的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与食品直接接触但不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范围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无照、使用回收塑料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抽检和结果公示。

  (七)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控,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坚决查堵疫区食品非法入境行为。加大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服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四、坚持严格执法,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一)加强刑事司法衔接。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加强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严惩重处违法犯罪。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

  (三)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事中事后体系化监管。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促进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市场挂钩,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

  (一)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定期组织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内容和监督抽检不合格原因分析为重点的线下培训。到2025年,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督促和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鼓励风险较高的大中型食品企业率先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到2025年,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8%。

  (三)完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设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推进“放心餐饮"“放心食堂"等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将信用信息作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支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序探索推进共保体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用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积极创新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金融保险公司,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完善可追溯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

  (一)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以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依托,落实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查验衔接机制。到2025年,全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生产主体实现追溯全覆盖。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追溯管理。到2025年,全县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可追溯率达到98%。配合自治区、南宁市进一步完善“八桂冷链通"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到2025年,全县确保全部进口冷链食品、60%的国产冷链食品纳入“八桂冷链通"追溯系统。

  (二)建设智慧监管平台体系。

  配合自治区、南宁市研究制定《“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规范》,配合建设“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涵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努力打造具有食品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风险预警、舆情监测、智能决策等智慧监管功能的平台。推动全县系统集成农产品与粮食质量安全智慧监管、食品生产许可与监督检查、“三小"食品智慧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网络食品和网络订餐、特殊食品和食盐智慧监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平台,并逐步全面融合“八桂食安"平台体系。加强全县示范推广应用,试点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七、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对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改善食品产业政务、投资、生产经营等环境,不断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建成全县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高频事项无人干预“智能审批"“秒办秒批"“免审即办"。持续推动电子政务云平台改造升级,实现全程电子化,发放“电子证书"。制定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模式制度,坚决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扶持培育优质企业和特色品牌。

  发展智能化制造,支持食品企业推动设备和技术改造,加大培育优质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加快构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形成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品牌优秀的具有强首府特色的食用农产品供给体系。依托古辣香米等农产品品牌,打好强首府特色牌。推进“两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

  (三)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培育一批技术引领型、市场主导型的“链主"企业。推进“互联网+"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培育食品产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数字化发展。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食品产业加工园区等为依托,持续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建档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

  (四)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发展。

  鼓励企业在食品基础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创新,建立现代化的食品产业支撑体系。支持特色农产品等食品领域领军企业联合各方力量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级创新平台。强化食品全链条科技研究,支持开展创新性研究和技术攻关,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八、坚持社会共治,增强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加大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组织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主流媒体增设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栏目等。充分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拓展多元化的食品安全知识传播渠道,打造全域科普体系,加大建设食品科普教育基地。

  (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建立健全由多学科、内外部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搭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发挥专家和智库的智力支撑作用,鼓励专家在建章立制、监管执法和风险交流等方面建言献策、解疑释惑、资政启民。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化智库,向高校、智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购买智力服务,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

  (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鼓励社会组织健全治理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行业诉求、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参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制(修)订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吹哨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吹哨人。鼓励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校、社区居委会与村民自治组织等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义务监督员、咨询员、观察员队伍。强化涉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支持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持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满意度,食品安全满意度高于80%。

  (四)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创新新媒体投诉举报机制,建立更多元的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成覆盖全县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12315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

  第四章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农药兽药减量增效和产地环境净化工程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的部署,深入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在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镇,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农产品超标耕地为重点,组织开展耕地污染情况动态监测,并及时治理与修复。

  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工程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开发简单实用的家长监督学校食堂APP等,鼓励家长参与监督。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学校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推广学校食材统一采集、统一配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程

  排查镇、村等区域,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全县市场建设规划,在农村地区建设连锁(食品)超市、食品放心店等。坚持财物下移,财物分配重点向农村倾斜,在农村地区推广和普及快速检测装备。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利用新媒体等方式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的行为。

  四、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品质提升工程

  以县级为主体,完善经合法登记的“三小"监管机制,实行“三小"分类管理。推行“三小"食品身份证制度,完善依法登记备案管理机制,实现登记备案录入和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全覆盖。鼓励“三小"食品探索建立标准运营管理体系,支持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连锁餐饮品牌。分批实施小油坊提升计划,关停并转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隐患严重的“三小"食品,坚决取缔无证照非法“三小"食品。

  五、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以餐饮后厨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坚决杜绝不合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以餐饮具清洗消毒为重点,依法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餐饮具的核查处置,提高餐饮具清洗消毒水平,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制度执行问题;以推动“明厨亮灶"、鼓励举报为重点,强化社会共治,落实奖励措施,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大力推广外卖餐饮“食安封签",鼓励入网餐饮单位积极落实餐品配送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义务,采取“一餐一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加强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

  六、网络食品品质保障工程

  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网络订餐、生鲜外卖等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明确网络食品管理规范,落实属地监管执法责任。探索建立跨境电商食品产地来源、流通标准、标签标识等监管规范,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审查力度。健全第三方平台与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机制,督促与支持平台主动识别安全风险比较高的食品,强化重点跟踪监控,协调处置消费投诉。

  七、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程

  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优质粮食工程

  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完善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体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及政策性库存粮食、军供粮油等质量检验监管工作。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基地建设,打造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加大绿色、有机粮油产品推广和认证力度,开展好粮油和放心粮油遴选,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的粮油名牌产品。

  九、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工程

  配合自治区、南宁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工作。完善记录食品进口、销售信息等进口食品国内进口商备案机制。严格入境动植物产品审批,强化检验检疫。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提升走私入境食品无害化处理能力,重点处理走私入境冻品、活体动物、野生动物和农产品种子。

  十、“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工程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模式。建立健全常态化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安排创建专项经费,持续推进高水平创建。在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基础上,全力推进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多举措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四个最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本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强化投入保障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适度增长,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引导企业加大食品安全管理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强化指导衔接

  切实发挥本规划对“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指导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四、严格考核评估

  健全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将规划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激励担当作为

  实施激励制度,重点向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的集体和基层干部倾斜。完善监管执法问责机制,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与失职渎职行为。研究制定与试行食品安全工作“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为敢于担当、努力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监管干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六、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完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名词解释

  1.“四个最严":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2.“四项公示":指卫生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信息公示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功能分区平面图。

  3.“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4.“双安双创":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5.食品安全“五进":指食品安全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6.“两品一标":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7.“四个新"总要求:指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提出新发展阶段广西要“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的“四个新"总要求。

  8.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9.“两超一非":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

  10.“五无食品":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

  11.“山寨食品":指包装和正版食品的包装相似,食品名字和正版食品名字相差一个字,比正版的食品便宜。

  12.“一专三员":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

  13.“三小"食品:指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