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2·20”梧州市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内一项目建筑工地1人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347761
- 制定机关: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3〕58号
- 公布年份:2023.12.22
- 实施日期:2023.1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2·20”梧州市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内一项目建筑工地1人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3〕58号
各有关单位:
2023年12月20日13时30分许,梧州市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内一项目建筑工地1名工人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1人死亡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12·20"梧州市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内一项目建筑工地1人死亡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海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陈树苗 区建设局副局长
梁元强 梧州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成员:何震宇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振豪 区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黎恒材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长
钟铭华 园区派出所教导员
纪妙婵 区人社局干部
黄秋翰 龙圩总工会干部
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快查明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汲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