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2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63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维护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坚持补齐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短板弱项,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学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强化校园安防建设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校园“4 个 100%建设持续动态达标"。加强学校安保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雪亮工程"、公安机关“智慧内保"等系统有效融合。持续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门岗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校园物品的检查。(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持续强化预防性侵害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强化未成年学生保护机制,落实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联合监管,严格培训机构校长、管理人员、教师的备案审查。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性侵害安全管理机制,做好家校联防联控,加强法治教育力度,防止学生遭受侵害。(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妇联、团市委)
(三)持续推进溺水事件防范。持续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将防范溺水纳入河(湖)长水域安全管理范畴。积极推广和使用智能化手段,加强重点水域监控。每个村落实 1 个以上村级水域巡查员公益性岗位设置。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党员干部作用,落实水域巡防管理。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安全教育,营造防范溺水浓厚氛围。密切家校社联防,督促家长加强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精准识别经常游泳戏水和特殊家庭学生,加强关心关爱和帮扶,严防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
(四)持续推进交通事件防范。逐步推进建立“一村一辅警"机制,加强道路交通执法管控。加强校园及周边客运站点常态化监管,严查违法搭载学生行为,开展乡镇、农村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等行为专项整治,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加强交通安全劝导和提示,进一步优化乡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事件多发易发险要路段的安全配套建设。深入各学校、校车企业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因地制宜通过发展专用校车等方式,满足乡镇、农村地区学生上学返家等用车需求。广泛开展学生、监护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增强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交通出行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持续强化极端行为防范。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增进家校社协同共育合力,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纳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办好“儿童之家"教育服务品牌,关注留守、残疾、单亲等特殊家庭和困境学生的健康成长,强化关心关爱和保护机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每年向小学高年级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加强重点群体学生排查机制,完善县区级心理健康服务热线,提升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多渠道、多形式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健全县区级心理健康教研专员和心理健康教师骨干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团市委)
(六)持续推进防范学生欺凌工作。健全防范学生欺凌联动协调处置机制,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健全学生性侵害、性骚扰行为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对受侵害学生关爱帮扶机制,将品德教育、心理教育、法治教育同防欺凌教育有机融合,纳入家校社共育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等作用,将防欺凌法治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计划。健全和完善欺凌学生求助处置工作联动机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欺凌事件和暴力行为,做好受侵害学生帮助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残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
(七)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健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优化警力配置和巡逻路线,强化校园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落实,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维护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治安环境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强化营业性场所监管。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内重点管控人员的排查管理和重点纠纷的调处化解,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的协调统筹治理作用,防止纠纷积压,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摸清校园及周边重点场所的风险隐患,立行立改,及时销号清零。(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文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市政管理局)
(八)持续推进灾害事故防范。建立和完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河流水情监测预警联合处置制度,加强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治理,指导学校做好防汛、备汛及抢险救援救灾工作。灾害预测预警机制,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提前向社会特别是受影响的学校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叫应"机制。切实完善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范教育、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技能。(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
(九)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和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 + 明厨亮灶"工程,大力开展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守护师生的健康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和责任落实,健全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调度,推进校园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多发频发的县区,由市领导对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校园安全形势,切实扛起维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的政治责任,提升高保障校园和谐稳定的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协同协作,合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力推进校园安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深化我市校园安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工作格局,构建校园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良好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五安全、五防范、五责任"工作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护苗攻坚行动"提档升级,推进“家校社共育"向纵深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全环境育人体系,开展好家校社协同共育各项活动,构建我市美好育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