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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0585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85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857号)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的责任感
  春节前后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赶工期、抢任务、增效益意愿强烈,造成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诱发不稳定因素的概率增加;同时,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市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结束后,一些县(市、区)和单位容易出现思想松懈,违法违规现象容易反弹,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一些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到位,也可能引发群众维权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可能性加大。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下大气力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针对春节前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和信访矛盾纠纷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突发事件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二、强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以及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等专项方案编制和现场实施、施工现场防火、防电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的,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节假日期间切实落实值班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供水供气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督促供水、供气生产运营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供水、供气安全稳定运行。各燃气企业要全面检查用户户内存在的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和宣传到位、指导到位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煤炭知识和中毒救助知识宣传教育,避免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和其他燃气使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农房建设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尤其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安全监管。一是在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施工行为予以劝导或制止。二是提高农民建房安全意识。各地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印发建房标准图册及材料等方式,向农民宣传危险房屋的危害和鉴别方法,普及新建及改扩建农房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建设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住房,主动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三是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巡回指导服务。对农村建房户相对集中、户数较多的,可将技术人员派驻到村、派驻到点,实行包干负责,指导农房改造并负责房屋质量监管;对农村建房户相对分散的,可采取划分责任片区,分片区派技术人员包干负责的方式,由辖区住建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开展巡回指导,确保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聘请有相关资质的质量监管员参与农房建设工作,专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督促辖区内房建市政工程、住宅小区等施工、运行、管理单位、企业、项目现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检查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制度,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消防责任人要履职到位。
  三、切实做好社会维稳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排查、化解本系统社会不稳定因素,重点排查化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房地产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对各类矛盾要早梳理、早发现、早处理;对各类信访、投诉事项,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回音”。要做好涉及社会稳定问题的防范和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相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妥善应对、有效处置。
  四、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将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尤其是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人员较为密集,需督促各项目加强工地封闭管理,加强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工地卫生措施,减少工地疫情隐患,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与安全生产、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充分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值班安排,落实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发生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事故、社会安全事件、敏感类问题的,要按照玉林市党委、政府关于报送应急信息的要求,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我局报告并做好续报,以便我局及时向玉林市和自治区住建厅报告情况。
  玉林市住建局值班电话:0775-2670123。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