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 发文字号:桂文函[2015]995号
- 公布年份:2015.09.23
- 实施日期:2015.09.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桂文函[2015]995号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我区文化市场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和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文化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题部署、专项行动,抓好责任落实。
一是要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到全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当中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
二是要强化和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监督和指导文化经营场所落实和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是要抓好对县(区、市)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建立并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对重点地区提高抽查频次,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切实加强重点整治,确保安全稳定
“两节”期间的文化市场相对活跃,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相对集中,事故案件相对高发,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自治区文化厅转发的《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一是坚决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严厉查处各类违规经营等行为,确保各类文化经营单位规范、守法经营。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各类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有序经营。
三是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文化市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三、切实加强各级值班,落实应急管理制度
中秋节、国庆节2个节假日相对集中,时间跨度长,节庆活动也相对较多,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应急值守制度,督促指导所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抓好层层落实。
一是要分别制定“两节”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是要确保“两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信息渠道畅通,各级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接听畅通。
三是要落实突发事件报告等工作制度。按照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重大案件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文化市场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值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导致贻误重大事件处置,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