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资政办发[2020]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20〕25号)精神,切实做好资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县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全县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全县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县普查成果并上报桂林市有关部门。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我县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资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普查工作要求,编制本县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普查任务,负责县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做好经费保障。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普查经费以市、县两级保障为主,财政部门要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落实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担负起本乡(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严格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资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资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兆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兰李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技局局长
鄢 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 科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谭立新 县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程良茂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竹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俊翔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秦 辉 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艳清 县民政局副局长
侯艳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秦晓辉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书记
李开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雷通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小宏 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金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光华 县商业总公司总经理
莫孝勇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潘盛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勇 县统计局副局长
胡泽林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吕开盛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谢久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子芹 县气象局副局长
尹华田 县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唐勇樟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金佳杰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曾素琼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程 杰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资源供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成群 县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唐小凤 县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刘志峰 县汽车总站总经理
魏玉国 资源镇镇长
蒋勇文 中峰镇镇长
周 杨 梅溪镇镇长
蔡其汉 瓜里乡乡长
罗忠华 车田苗族乡乡长
刘丹梅 两水苗族乡乡长
蒋杨桦 河口瑶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鄢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程良茂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