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广西东兰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25》的通知
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广西东兰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兰政发[2022]2号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西东兰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加强东兰国家地质公园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确保生态环境平衡,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将《规划》予以发布,并就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规划》是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地质遗迹的重要依据。编制《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地质资源保护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循“保护第一,科学利用"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地质科普宣传和地质学科学研究,按照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要求,努力将东兰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成为东兰红色文化旅游精品项目。
附件:兰政发〔2022〕2号广西东兰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25)文本.pdf
东兰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