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370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贵交函〔2021〕172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发展中心:
今年以来,我市港航行业生产安全形势十分严峻。1~4月共发生了15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2021年4月28日,我市货船“港宏1368”在广东江门发生一起4人死亡的水路运输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扭转我市港航行业生产安全不利局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2021年4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在全区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21年5月中旬至7月底。 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汛备汛、防灾减灾、食品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港口超范围存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情况。特别是对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进行深度检查。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水运工程建设、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港口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吊机、车辆、运输工具的装备维护,运输船舶机械和机电设备管理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重大风险排查、防控、责任落实等相关台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发现的问题通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监管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情况。
2.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办;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违规企业惩治情况和整改情况。
3.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对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委〔2021〕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的工作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培训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和专项整治方面。
1.港航安全领域:以客运、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重点打击内河船舶超越经营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业务,港口超范围存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
2.水运工程施工领域:开展严查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属地港口码头水运建设工程项目督促检查。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港航企业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3.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4.建筑施工防洪水、泥石流,港口码头防台风,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防泄漏爆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起至6月中旬)。
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完成时间。
各企业单位,请于6 月27 日前形成《开展大检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上报属地港航管理部门汇总,各部门要跟踪有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1. 贵港中心城区辖区的港口企业上报市港航发展中心港口管理科汇总,电子信箱:ggshwcbgs@vip.163.com。联系人:李**,0775-4291585。
2. 贵港中心城区辖区的航运企业上报市港航发展中心航运管理科汇总,电子信箱:hangyunke903@163.com。联系人:叶**,0775-4291615。
3. 贵港中心城区辖区的在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上报市港航发展中心规划建设科汇总,电子信箱:guijianke1007@163.com。联系人:李**,0775-4291597。
(二)监督检查和整治阶段(6 月中旬至7 月中旬)。
1.桂平市、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和市港航发展中心按照经营许可(管辖)和项目安全监督范围,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对表检查,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企业(项目)、高危行业和存在涉海运输等重点企业要实现全覆盖。
2.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辖区港口沙场码头检查排查,同时,将发现隐患和整改汇总上报。抓好隐患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好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
各辖区管理部门将本次开展大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及企业(项目)处理清单,于7月15日前上报市港航发展中心安全办汇总。
电子信箱:hangyunke903@163.com。联系人:叶**,0775-4291615。
(三)重点督查和回头看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
各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整改。积极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检查成效,落实闭环管理。
对弄虚作假、工作推进不力、不按时完成任务和上报材料、处理工作不到位的管理部门、企业、建设项目单位,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停业整改等措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科学计划安排。
各单位要认真排查、科学计划,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加强交通行业执法,强化执法力度。
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联合协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通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依法查处。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处理。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