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15796
- 制定机关: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7.09.30
- 实施日期:2017.09.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驻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安委办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7〕12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