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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1419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桂旅办[2014]76号



各市旅游局:


  2014年“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广大民众短途休闲游览活动集中,加之我区逐步进入汛期,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压力将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我区旅游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假日期间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吸取以往旅游安全事故的教训,站在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五一”小长假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认真研究和部署“五一”期间各项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深入一线加强督查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及时解决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二、明确重点,严格排查


  “五一”期间春暖花开,适时出游,游客接待量预计较平日将有大幅增长,加之近期天气变化频繁,易发生森林火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检查所属各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游览引导牌、疏散通道、各项救生设备、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二是检查各星级饭店、农家乐消防系统、电器设备、热力管道、高压容器、锅炉电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等重点部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整改;三是检查饮食卫生情况,包括内部监管机制,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储藏,食品留样等环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要求所属各旅行社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无车辆保险或保险手续不齐全的非法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不得带游客前往有安全隐患的景区景点旅游,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要督促旅游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客流量猛增等情况,要适时采取控制游客人数,增加售票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等措施,严防拥堵踩踏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落实制度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系统应急手册》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旅游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要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台账登记制度,详实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对隐患进行动态监控及规范管理;要完善落实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市节日值班安排表于4月29日12时前报我委综合处。


  联系人:罗飞电话(传真):0771—5530169


  邮箱:zonghechu@gxta.gov***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