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741604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公布年份:2022.05.27
- 实施日期:2022.05.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韦致远、梁代作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重建那芳村浸督江桥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5月上旬,我局人大建议办理小组办公室人员、局公路所领导以及技术员到板城镇,联系您两位和镇相关领导到建议项目现场实地走访调查。经现场调查,该项目已进行桥梁检测,且已申报危桥改造项目计划。我局将积极跟进,沟通协调上级部门,争取能尽快建设该项目,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安全出行。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