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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423224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2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忻城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忻城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


  蔗糖产业是忻城县重要的支柱产业,发展糖料蔗生产是实现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做好2022年的糖料蔗生产工作,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蔗糖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努力推进我县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稳固支柱产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扩面积、提单产、降成本"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努力扩大糖料蔗种植面积,逐步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机械化、服务社会化,从而全面推动全县糖料蔗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广泛地宣传和发动群众,调动广大农民参与蔗糖生产的积极性。

  (二)必须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通过提高单产、降低成本,实现蔗糖业高成本低收益向低成本高收益的方向转变。

  (三)必须坚持政府、企业共同扶持扶助的原则。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和实行各项补贴优惠政策,推动蔗糖业的整体发展。

  (四)必须坚持依靠科学技术促进蔗糖业发展的原则。通过科学技术成果在甘蔗种植、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实现蔗糖业优质高效的发展目标。

  三、基本目标

  我县2022年糖蔗糖生产的基本目标是:种植任务10万亩,其中新地扩种3.7万亩,翻种1.1万亩,宿根蔗5.2万亩,2022年榨季全县原料蔗总产量达到46万吨,平均单产4.6吨/亩,高糖良种率100%。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甘蔗功能种植区划定,鼓励农民利用宜蔗荒地和旱地(田)发展糖料蔗种植及合作社、专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我县糖料蔗种植面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加强科学栽培管理,努力提高单产和总产。

  四、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忻城县甘蔗产业发展指挥部,负责对全县糖料蔗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部成员原则上每月召开二次以上联席会议,研究布置甘蔗生产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充分发动,搞好服务,县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落实领导挂点包村制度,县领导及县直部门挂点乡镇按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有效解除耕地非粮化,确保甘蔗种植面积

  1.稳定糖料蔗“双高"基地面积

  (1)摸底排查。以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为依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制糖企业组织各村委(社区)、蔗农对2015年忻城县划定的糖料蔗“双高"基地和2019年划定的忻城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进行摸底排查,对在“双高"基地内种植非糖料蔗的作物,全部通知农户自行清理,并宣传和鼓励其重新种植糖料蔗。对于不主动清理双高基地内的非糖料蔗作物,县人民政府成立榨季甘蔗生产执法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工作,在新榨季甘蔗种植前,按照相关法规对糖料蔗“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非糖蔗作物进行清理执法。依据糖业高质量发展三级调处机制,配合制糖企业对农户违反糖料蔗订单合同行为进行查处,坚决打击蔗贩子违法收购原料蔗行为,遏制原料蔗外流,确保我县糖业生产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机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

  (2)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糖料蔗“双高"基地的基础设施投入,巩固基地面积,提高糖料蔗产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2.划定全县甘蔗种植功能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县耕地情况、农民种植习惯和意愿,划定全县甘蔗种植功能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功能区种植基地的基础设施(道路、灌溉),实现种植基地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和标准化种植。同时根据《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退桉还耕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18号文件相关内容:

  (1)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的桉树,不论大小,必须在今年年底前依法进行清理,引导奖励农户种植甘蔗。

  (2)对种植在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上的桉树,根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文件,引导桉树种植户自行有序清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跟踪与督促。即根据桉树的树龄大小(1-5年),比如树龄已达5年,且符合木材加工厂的收购规格就当年砍伐销售,次年能卖的可以暂缓1年砍伐销售,2年内不能按时砍伐的桉树,由农户负责及时清理。对已经清理了桉树的非基本农田耕地,奖励其户主种植甘蔗。对于不能及时清理的桉树种植地,由甘蔗生产执法工作组强制执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双高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农机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

  (三)任务分解及奖惩机制

  1.任务分解。根据实际摸底情况,结合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划分,将甘蔗种植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详见附件)。

  2.奖惩机制。对完成2022/2023年榨季糖料蔗入厂量指标(详见附件1)的乡(镇),按入厂量奖励工作经费1元/吨(其中:县财政0.5元/吨,制糖企业0.5元/吨),超额完成部分奖励工作经费5元/吨(其中:县财政2.5元/吨,制糖企业2.5元/吨)。对不能完成2022/2023年榨季糖料蔗入厂量指标的乡(镇)按比例扣减绩效分;对保面积改扩种甘蔗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造成甘蔗面积缩减严重,2022/2023榨季糖料蔗入厂量低于任务量10%以上(含10%)的乡(镇),2022年年终绩效考评直接列为三等奖,并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县督效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

  (四)优化甘蔗产业服务体系

  为做好甘蔗产业服务,保障种蔗农户和制糖企业双方的利益,在种植糖料蔗之前,制糖企业应与蔗农签订种蔗订单服务和销售协议。

  1.优化机耕服务。各乡(镇)工作队要为蔗农积极联系解决机耕问题,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为蔗农联系机耕作业队,做到落实一块地,耕好一块地,并做好登记造册、蔗农签字认可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

  2.提升甘蔗砍运服务。为减轻蔗农种蔗的经济、劳务负担,杜绝甘蔗砍运过程中出现坑农现象,提高农民种蔗的积极性,同时保障原料蔗新鲜、有序进厂,防止原料蔗外流,实施甘蔗种植与砍运分开,即甘蔗种植户负责甘蔗种植施肥护理,后期甘蔗砍运进厂环节由制糖企业负责组织砍、运。在砍运榨时可以探索成立服务公司,统一全县砍运服务,为蔗农解决榨季砍蔗找人难、砍工费高等问题。在服务蔗农时兼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即在用工时优先把易地扶贫搬迁户纳入甘蔗砍工、施肥管护等稳定的用工队伍,让脱贫搬迁户有稳定收入(人均务工收入2至3万元/年),促进糖业生产和全县乡村振兴同步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移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

  3.确定种植品种及种苗数量。各乡镇根据种植任务确定各户种植地点和面积,并将种苗品种及数量报给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及时调配良种种苗,引导农民淘汰产量低的旧品种,广泛种植优良新品种,特别是脱毒健康种苗品种,力争优良品种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4.调运种苗。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各乡镇所需的种苗品种及数量调运到种植地点。绝不能因种苗不到位影响蔗农开展种植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5.依靠科学,提高糖蔗种植和管理水平。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深耕深松、合理密植、甘蔗下田、蔗叶还田、覆盖地膜及科学管理等一系列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农业、科技、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部门要深入村屯,充分利用技术培训、黑板报、田头地块指导等方式,大力宣传糖料蔗科学种植和科学管理,争取实现全县甘蔗种植亩产达5吨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县农机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

  五、补贴扶持政策

  (一)制糖企业方面

  为鼓励农户发展甘蔗种植产业,多种蔗、种好蔗,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本蔗区实际,制定企业三年(2022--2024年)甘蔗种植补贴政策,全面覆盖宿根、翻种、扩种。具体扶持补贴政策如下:

  1.补贴扶持条件

  (1)单户新植甘蔗达到补贴、扶持标准面积的要求。

  (2)种植前向南华糖业公司提出补贴、扶持申请并获得批准。

  (3)种植品种为柳城05/136、桂糖42号、桂糖44号、粤糖93/159、粤糖00/236。

  (4)新植蔗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种植。

  (5)新植面积通过糖厂三级验收确认。

  (6)与南华糖业公司签订糖料蔗购销合同。

  2.补贴政策

  (1)单户新植1亩(含1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价值150元肥料实物补贴。

  (2)单户新植1亩(含1亩)以上,且种植品种为粤糖93/159、粤糖00/236的,每亩给予种植补贴200元。

  (3)柳城05/136、桂糖42号、桂糖44号、粤糖93/159、粤糖00/236留尾做种质量达标的,按入厂原料蔗每吨给予补贴10元。

  (4)属毁翻百香果、桑、林木等长期作物改种的,每亩给予价值200元肥料实物补贴。

  3.扶持政策

  (1)新植蔗每亩给予种苗、地租、肥料预付扶持,每亩最高扶持限额1200元。其中,每项扶持最高限额:种苗600元/亩,地租600元/亩,肥料600元/亩。

  (2)种蔗大户资金周转困难,经评估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在确保扶持款全额收回的前提下,新植蔗每亩各项扶持合计最高限额提高至2000元。

  (3)宿根蔗每亩给予肥料预付扶持600元。

  (4)预付扶持款不收利息。

  4.鼓励蔗农蔗叶收集或还田

  除上述补贴政策外,制糖企业还采取以下措施减少蔗叶焚烧危害,鼓励蔗农在甘蔗砍收时进行蔗叶收集或还田。

  (1)利用国家政策,联系多家养殖企业到地头收购蔗尾,增加蔗农收入。

  (2)试点引进机械破碎蔗叶还田,改良土壤肥力。

  (3)引导蔗农蔗叶清源工作,隔行翻叶,培土改良土壤肥力,提高单产。

  (二)政府方面

  1.补贴政策

  (1)根据《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电〔2020〕60号)、《2020—2022年忻城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及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忻城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工作部署,2022年是糖料蔗良种良法和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最后一年,按实施方案,对使用脱毒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50元/亩(国家、自治区及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农机补贴标准:

  ①机械化作业补贴标准。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次,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或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或10元/吨),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旋耕、行间剥叶、植保、中耕培土等作业次数不限定,可根据实际作业次数给予补贴。联合机收、地头集堆剥叶补贴测算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明确,如未明确的,作业实施主体可选择按亩或按吨申请补贴。

  ②高效机收基地奖补标准。高效机收基地实行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和其他费用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详见附件2)。

  (2)依照2021年度补贴标准,在县财政许可的条件下,继续配套出台2022年甘蔗新植县内补贴政策150元/亩(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三)加大补贴政策与法规的宣传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忻城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要开展糖料蔗种植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包括糖料蔗种植补贴扶持政策、糖料蔗种植法律法规,如糖料蔗“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禁止种植非糖料蔗作物,甘蔗种植与砍运分开,蔗农只负责种植管护,糖厂负责砍运,以解蔗农后期砍运之忧等。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横幅、标语、短信平台、召开会议及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调动广大群众种蔗积极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制糖企业)

  六、加强督查和汇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为确保2022年全县10万亩的糖料蔗种植任务完成,要把种植任务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县督效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定期不定期对推进糖料蔗种植措施得力、进度快、效果好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成效差、进度慢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各乡镇要及时向县榨季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县榨季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使县委、县政府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更好地指导工作。2022年6月30日前,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相应内容和要求到各乡镇进行实地验收。

  以上方案由发布之日开始实施,具体由忻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忻城县2022年各乡镇糖料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2.高效机收基地审核要求

  忻城县2022年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