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714089
- 制定机关: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北建施〔2021〕538号
- 公布年份:2021.10.28
- 实施日期:2021.10.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北建施〔2021〕538号)
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质监站,市各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方案的通知》(北安委办〔2021〕36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对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知晓度、关注度,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到位,有效推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重要意义
修改《安全生产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促进各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依法处理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建筑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宣贯实施工作。 多措并举,有效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
(一)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
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质监站要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建筑企业和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线下专题培训,并依托应安联平台组织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详见附件1),做到线下线上培训同频共振,进一步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二)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一是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详细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涵,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线下宣传活动,组织编印宣传海报、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宣贯,确保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三是动员辖区内建筑企业、在建工地等开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普法力度。
(三)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明显加大了事故处罚的力度,明确了监管部门提请政府关闭企业的情形,规定了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处罚措施等新的更高更严格的规定,对执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质监站要尽快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和规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一)本次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开展情况已纳入市安委办安全生产红黑榜通报范围,也同时纳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质监站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细化本部门业务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计划,并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或者组织开展工作敷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所管辖的有关建筑企业未组织开展培训和宣贯工作的,将进行相应扣分。
(二)合浦县住建局、铁山港区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质监站要注意收集好宣贯活动相关台账材料(宣贯方案或计划、宣贯通知、照片和视频、宣贯活动签到表等),并于12月15日前将相关台账资料和2021年宣贯活动工作总结、2022年宣贯活动工作计划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汇总(联系电话:2039797,邮箱:bhzak2032291@163.com )。
附件: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