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园林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桂林市园林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地质灾害及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的紧急通知》(市政办电〔2015〕14号)、市安委办《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5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5〕16号)以及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桂林市2015年防洪度汛工作的通知》(市防指〔2015〕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举一反三,做好我市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隐患消除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在3月31日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实行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关于加强防范地质灾害及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的紧急通知》(市政办电〔2015〕14号)落实情况;
2.《关于转发市安委办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5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园法〔2015〕5号)落实情况;
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桂林市2015年防洪度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园法〔2015〕6号)落实情况;
4.危险树木和枯死树木的排查清理情况;
5.近期及下一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主要措施(包括:主要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二、检查分组
按照《桂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分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第一组:由陆丹副局长带领公园管理科,负责检查西山公园、南溪山公园、穿山公园、虞山公园、园博园管理处、漓江游乐公司、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
2.第二组:由曾德明副局长带领绿化管理科,负责检查绿化工程处、第二绿化工程处、花木研究所、石山绿化试验站。
3.第三组:由***总工程师带领规划建设科,负责检查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4.第四组:由邓建中副局长带领政策法规科,负责检查园林建设工程管理处、园林植物园、东江苗圃。
三、工作要求
1.由各检查组自行决定到各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要求于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查。
2.局属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给检查组,并带领检查组查看相关工作现场。
3.各检查组要书面总结检查情况,于4月2日前连同被检查单位的书面汇报材料一起交到政策法规科汇总。
桂林市园林局
2015年3月25日
关于做好桂林市2015年防洪度汛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