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292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住建局、经开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建设项目节后正常复工及雨季施工的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加强做好雨季施工安全防范工作部署,我局决定立即开展一次全市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检查形式
  (一)为全面做好我市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及雨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和局属二层单位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治区住建厅“强监管、严执法”的通知要求,对县(市、区)所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的要求,由企业主要领导带队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检查重点
  (一)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及雨季施工安全方案或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雨季施工作专题部署,进行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进行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认(以下统称“五个一”)。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订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凡“五个一”没有做到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节后不得复工复产。
  (二)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要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专项小组,全面深入开展复工复产和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重点对相关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基坑(沟槽)开挖、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食堂卫生、消防安全、复工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方面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将隐患记录和书面整改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审查,并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验资料应在项目部归档备查,未经检验合格、未经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工程,一律不得擅自复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精心安排,对本企业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3月15日起,至3月31日必须全面完成。各县(市、区)住建局可参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具体落实市辖区范围内的全面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落实不到位的,应对责任单位实施严管重罚和建立项目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各县(市、区)住建局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企业、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两落实”的要求切实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质量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附件: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模板)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3日

  附件
  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承诺:
  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作专题部署,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确保项目复工安全生产,坚决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承诺人:董事长
总经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