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809862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南环函[2019]52号
各县(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
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南安委办函〔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本辖区内天然气使用企业情况底数,以及天然气管道经过本辖区的情况。督促企业开展天然气燃料使用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泄漏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科学稳妥进行处置,有效防范衍生环境事件。
附件: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pdf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