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运和春节期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835642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发文字号:桂农机监〔2013〕27号
- 公布年份:2013.12.30
- 实施日期:2013.12.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运和春节期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桂农机监〔2013〕27号)
各市农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做好2014年元旦、春运和春节期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元旦、春运和春节期间,是农村群众出行和农资运输的高峰期,而乡村道路狭窄、弯多、路况差,受冬天雨雪天气影响路面湿滑,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各地农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运和春节期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协作配合,强化措施,严防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要争取县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兼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完善监管责任制度,不断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和紧急应变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等,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行驶宣传到村、教育到户,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各地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重点的拖拉机、驾驶人、区域、路段进行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农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四级公路以下的县乡道路、乡村道路、村屯道路巡逻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拼装等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要争取乡村干部、交通和农机安全协管员配合,共同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监管盲区,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要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协作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及信息互通机制。农机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要确保值班电话、事故报警电话畅通,随时掌握辖区道路交通情况动态。如发生拖拉机伤亡交通事故的,要及时报告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自治区农机安委办(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值班电话:0771-5706588,自治区农机安委办值班电话:0771-5624717)。
各市农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2014年2月28日前将元旦、春运和春节期间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自治区农机安委办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3年12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