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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96981 

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各有关企业:

  为扎实推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68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百政办电〔2018〕34号)、《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51号)部署要求,督促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随机抽查、依法处罚等方式,扎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专项行动对象

  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冶金有色、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等参照执行。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是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谈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二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表(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内容,自查整改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冶金有色、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分别按《百色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百安监管发〔2018〕17号)、《百色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8〕26号)、《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51号)等规定执行,并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调整完善。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和谈话(4月25日至5月10日)。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5月10日前完成)。

  县安监局组织专项行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全覆盖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按照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的部署,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区直非煤矿山培训由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外,其他列入此次专项行动的企业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5月10日前完成)。

  县安监局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谈话,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5月10日前完成)。

  (二)企业自查整改和部门检查(4月25日至6月15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好本企业自查整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表内容开展全面对照检查,向本企业职工公开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并于6月15日前向县安监局书面报告自查整改情况。如6月15日前完成整改有困难的,需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说明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在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检查组(可聘请专家参加)、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及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非煤矿山、在用尾矿库全覆盖。

  (三)总结评估阶段(6月下旬)。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曝光惩戒一批典型违法的企业等详细情况。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公开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具体由各业务股室对口联系指导。

  (二)加强舆论宣传。县安监局每月编辑出版1-2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简报》,协调田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项行动宣传专栏。明确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联系人员,及时宣传并向市安监局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三)严格依法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将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非法生产行为要坚决打击。

  (四)及时汇总整理。县安监局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整改情况和相关处理处罚决定及时汇总整理、收集建档。县安监局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向县安委会进行总结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