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田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604256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田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田政办发〔202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桂水农水〔2019〕10号)要求,鉴于我县领导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田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罗旭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龙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代)

  黄内排 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王宇宁 县财政局局长

  黄龙贵 县卫健局局长

  姚茂贤 田林生态环境局局长

  彭 誉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总站。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彭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总站站长由县水利局苏建华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督促各乡镇水利站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供水服务、水费计收和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县水利局职责:负责饮水安全工程行业管理和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及维修技术方案的审批。

  县财政局职责: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年度管护资金的预算和拨付,管护资金的监管工作。

  县卫健局职责:负责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水质检测。

  县生态环境局职责: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对水源保护区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护。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成立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内集中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并为用水户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水质安全和正常供水。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