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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89655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2012年春运将于2012年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746号)、《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12号)要求,为确保2012年春运期间运输市场安全、规范、有序,保证旅客出行及居民生活必需品、重要物资运输不受影响,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
  春运工作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12年开局的重点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是当前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的头等大事。各有关单位对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要高度重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市场监督、值守与信息报送等工作和相关措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相关部门(科室)参加的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及春运期间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有力、协调顺畅、运转高效。
  成立南宁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耕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及市公路管理处主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市港航管理处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公路管理处分管副主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分管副主任、市港航管理处分管副主任及局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春运办”),设在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电话:0771-5878361(传真)。
  为方便开展工作,局春运办下设统计、宣传、安全技术、道路运输保障、水路运输保障、公路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应急处置等八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统计组(电话:0771-5889783):由局综合规划科牵头负责。
  (二)宣传组(电话:0771-5852772):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安全技术组(电话:0771-5878685):由局安全监督与科教科牵头负责。
  (四)道路运输保障组(电话:0771-5878361):由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牵头负责。
  (五)水路运输保障组(电话:0771-5878361):由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牵头负责。
  (六)公路保障组(电话:0771-5840414):由局建设管理科牵头负责。
  (七)城市公共交通保障组(电话:0771-5857665):由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牵头负责。
  (八)应急处置组(电话:0771-5852772):由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市公路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及各县(区)有关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及值班电话要向社会公开,有专人负责,并于2012年1月4日前将报送我局春运办。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0771-5886423(工作日)、0771-5842088(节假日)。
  二、科学分析预测,做好春运组织保障
  (一)春运主要情况分析及预测
  1.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我市经济社会呈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趋势,对外吸引力逐步增强。预计来到我市务工的农民工逐年增加,成为我市道路客运量的一个持续增长点。
  2.我市严格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价规则与运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道路运输行业运价收取标准及企业、公路客运站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形成了收费标准科学合理、经营行为文明规范、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良好局面,为旅客营造了一个舒适便捷的乘车出行环境,促使更多市民选择乘车出行。
  3.2012年1月22日就是除夕,比去年提前了半个月,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高度叠加,预计2012年春运全市道路客运量将达到785万人(次),比2011年春运增长5%左右。同时,客流的潮汐性特征将更为明显,预计2012年春运第10天至第15天、第19天至第27天期间将形成客流高峰。
  (二)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公路客运站要在总结去年春运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分析2012年春运的新形势、新特点,加强运力准备,优化运输组织,保障2012年春运高效有序。一要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调研,科学分析预测道路水路春运客流流量、流向,合理制定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的运输方案并科学分配相应的车船运力。二要完善运输组织,加强现场指挥调度。要不间断监控客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加班车船,缩短旅客等候时间,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要做好运输衔接工作。要加强与城市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公路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景点和大型活动场所的公共交通组织调度,通过增加运力投入、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方便旅客出行。同时,加强与铁路、民航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在有关工作上做好配套衔接。四要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行。加强对农村庙会、赶集等大型集会活动的运力投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需求。五要积极组织包车直达运输。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公路客运站要深入企业、厂矿、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地,向农民工和学生销售团体票,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乘客中转换乘。六要在春运期间,保证各渡口的正常开放,渡船的正班、正点运行。
  三、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与维稳工作责任,确保春运安全和行业稳定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把确保春运安全和行业稳定作为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总体部署,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行业维稳工作的相关制度,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此,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通过明察暗访,查找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公路建设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一律不得参加2012年春运。二是加强营运车船技术管理。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所属营运车船的维修制度,并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船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营运车船不得参加2012年春运;要对运输企业、公路客运站及营运车船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2012年春运。三是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驾驶员,并认真落实中途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带病驾驶、超速驾驶。具备条件的,应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四是督促公路客运站和码头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公路客运站要严格履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职责,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对上车行包逢包必检,对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旅客携带违禁物品上车和站内超员发车等现象。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要充分把GPS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与传统管理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系统。六是强化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企业、车船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七是要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开通短信和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营运车辆车内公示信息内容,便于乘客了解、监督。八是加大力度打击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向有关部门和行业通报;符合取消营运资格情况的,坚决取消。对营运车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件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加重处罚。九是及时排查和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渠道,通过GPS等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对行业动态信息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行业非法聚集行为和责任人。十是春运期间,禁止出台涉及利益调整、市场开放、运价调整等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政策和措施。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2012年春节的时间较早,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高度叠加,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出现雨雾、大风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各有关单位、企业、公路客运站要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有关单位、企业、公路客运站要认真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经验,修改、完善本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并层层落实执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会同参运企业,按照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预留至少100辆客车、30辆货车的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并确保该车队时刻处于可出动状态。市港航管理处要会同有关企业,确保港航应急抢险队时刻处于可出动状态。市公路管理处要做好合理安排,确保一旦所辖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公路抢险应急预案,公路应急抢险队伍按照指令迅速赶赴出险地点实施抢险;要提早组织开展所辖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工作,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的协调,争取其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大力支持。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在做好恶劣天气下公路保通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通报的信息及时对客运班线运行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有关单位、企业、公路客运站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春运期间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各道路客运企业、公路客运站要提高应急运输服务水平,因恶劣天气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道路客运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向旅客开放公路客运站候车室,为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同时,要注意做好解释工作,向旅客提供出行信息和退票服务。
  五、加大工作力度,维护春运市场秩序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的维护工作,要严格执法,全面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一是加大监管力度。要增派执法人员,深入公路客运站等旅客主要集散地,通过派驻、巡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甩客倒客等违法(规)行为。要特别加大对仿冒出租汽车外观从事非法营运的桂AT牌照私家车以及各公路客运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在市区范围内,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三车”非法营运的文件要求,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城区做好残疾车(含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人力车(含机头人力车)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二是要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法纪律。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三是稳定运价。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价规则与运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票价,严厉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四是及时处理旅客投诉。要提前公开春运投诉电话,全天候受理旅客咨询、投诉并及时处理。五是要加强区域沟通协作。相关县(区)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合作,建立完善道路客运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共同净化道路客运市场。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督促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公路客运站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公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一是严格落实服务标准。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公路客运站继续推行“三优三化”(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活动,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效能和质量。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维护好运输秩序。公路客运站在客流高峰期要增派服务人员,为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提供重点服务照顾。二是加大服务力度。各公路客运站要增加投入,加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采取提前预售票、发售团体票、上门售票、网上售票等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广大旅客。三是加强信息服务。各公路客运站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电视、广播、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四是加强志愿者服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当地工会、共青团及其他有关部门,借助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
  七、践行爱心春运,展现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各有关单位一是要按照我局与团市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能帮就帮 敢做善成 温暖同行”-南宁市千名务工青年2012年春节主题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南团联发〔2011〕31号)要求,发动道路运输企业向优秀农民工奉献爱心,向他们赠送返乡车票。二是要结合我市2012年春运总体安排,参考去年春运做法,通过捐款捐物、好人好事等形式向学府子弟、优秀农民工、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等人群送温暖。三是要把践行爱心春运列入创先争优活动、“五个一百”星级服务评比活动的宣传内容,对外展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八、加强春运宣传,规范信息报送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借助各类新闻机构广泛宣传春运组织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和春运工作进展情况,使群众及时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二是发挥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客观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曝光的问题要及时改进。三是通过网站公布信息、印制发放旅客出行指南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四是积极报送新闻宣传材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报送春运工作中具有新闻价值的题材的情况材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将报送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宣传材料同时抄报我局,市公路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也要积极组织撰写相关宣传材料报我局。突发事件情况材料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局春运办。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信息,特别是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及时将每天客运统计信息报送局春运办。2012年春运结束后的5天内,局属事业单位将春运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局春运办(传真:0771-5878361、5878365),并发送电子文档至nnsjtjzhk@126.com。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南宁市关于2012年春运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