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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等关于印发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45447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交办水〔2018〕5号)


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厅(委),沿江各地(市、州)人民政府,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广西海事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珠江水运发展规划纲要》和《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加快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