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上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上思县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上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上思县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方案》的通知
上交发〔2021〕10号
局属各部门、各相关运输企业:
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在高新区云朗产业园设置疫情应急物资中转站,我县疫情应急物资中转站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货运服务站停车场。我局负责上思县疫情应急物资运力保障工作,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防城港市应急物资的正常运转,我局制定了《上思县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日
上思县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方案
防城港市在高新区云朗产业园(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文昌大道高新区云朗科技园10号厂房)设置防城港市疫情应急物资中转站,根据防城港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县疫情应急物资中转站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货运服务站停车场,由上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我县疫情应急物资运力保障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进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应急物资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运力保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一)成立上思县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 强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梁鹏洋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帅 县交通运输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传达 县交通运输局局副局长
刘海岸 县交通运输局局党组成员、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 黄歆华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庆明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江识雅 执法大队安全应急股负责人
杨海东 发展促进中心安全生产救援股负责人
韦志兵 发展促进中心运输服务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梁鹏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员:潘典子(联系电话:0770-8512529)。
(二)上思县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任务。
上思县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及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和调整上思县交通运输局应急运力保障方案,统一协调、安排、调用全县应急运力,接受和完成县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及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应急运力保障领导机构下达的应急运力调运任务,并保障辖区域内的应急运力基本需要。
二、应急运力保障措施
(一)组建应急保障运输车队
全县调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20辆(见附件),成立上思县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运力保障车队,为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保障运输需求服务。
(二)人员保障
1.发展促进中心、执法大队根据提供的车辆保障数,做好相应的驾驶员准驾车型类别和人数的保障。
2.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负责人为本县应急保障车队临时负责人,提供保障车辆相关联系人员的联系工作。
(三)财政资金保障
1、调用应急运力所发生的车辆、人员及其他相关费用,统一由市财政负担,费用支付标准按国家有关定额规定执行。
2、预备费用:应急运力发生时,局先申请再报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审核,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向防城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一定比例的预备费用,用于预付给参加应急运力的企业,专项用于保障应急运力工作。
3、在事件解决后,局根据实际发生的运输车辆车次、装卸吨数、公里数、相关人员出勤考勤记录、及其他相关费用开支(需扣已支付的预备费)列明明细,报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报防城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由防城港市财政局负责按时拨付。
三、应急运力启用程序
(一)上思县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向有关企业发出预警通知。
(二)接到预警通知后,马上通知应急车辆和驾驶员所在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相应人员、车辆不得出远门活动、运营,在辖区内待命,做好准各,检修车辆、添加燃油,随时接受调用。
(三)收到发出应急运力启用通知后,上思县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马上通知相关企业,半小时内车辆人员集结完毕,应急保障车队临时负责人带队,提供保障车辆的相关负责人协助、一个小时内到达物资中转站(防城港市港口区文昌大道高新区云朗科技园10号厂房)进行物资转运。行车路线如下:
从中转站出发沿团结路、永福路到上思收费站高速公路入口,沿钦防高速公路防城港收费站进入防城港市,运输车辆出防城港收费站后,沿北部湾大道与文昌大道交汇处路口红绿灯处左转进入文昌大道,调头后进入物资中转站入口,由7号厂房右转,过7号厂房后左转到10号厂房。装卸货物后进入货车停车场驶出物资中转站沿文昌大道进入北部湾大道,进入钦防高速公路防城港收费站离开防城港市返回。
(四)上思县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防城港市应急运力保障领导机构解除预警、或结束运输的通知后、才能解除等待、解除集结,或结束应急运输。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各相关人员按照本方案要求的车辆、人员保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明确车辆和人员。
(二)各应急运力保障企业必须严格服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挥。严格执行车辆、物资消毒、人员防护等疫情防护有关规定。
(三)上思县交通运输局疫情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运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应急运力保障企业必须加强应急责任宣传教育,建立应急考核制度,对不服从或不及时执行应急指挥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或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