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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暨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448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暨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贵交函〔2021〕47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通知》(贵安委办〔2020〕55号)和《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贵安委〔2021〕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暨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活动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底,其中2021年2月3日至 2021 年2月9日为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时间。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两个活动可同时进行,也可分别开展。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管部门层面: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2021年春运、春节工作准备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落实情况。
  (三)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各类车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行为情况。
  企业层面:
  (一)道路运输方面:
  1.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并认真执行落实情况。
  2.客货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培训教育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3.客运站确保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的畅通情况,落实防火灾、防拥挤踩踏、反恐防暴工作情况;落实“三品”检查制度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
  4.春运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
  5.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二)港航行业方面:
  1.港口水运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并认真执行落实情况。
  2.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乡镇客圩渡口渡船落实渡运登记、“三品”检查、“一渡一岗”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春运和春节重大民俗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危险品作业港口码头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农村公路和交通工程建设方面:
  1.农村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3.在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标牌、临时用电是否规范齐全;边施工边通车工程现场管理情况。
  4. “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建设工程防坍塌防坠落、防滑坡等措施落实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本次检查分为5 个工作组,每组负责检查1个县(市、区),具体人员组成详见附件1。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二)各组检查用车由各组自行解决,具体检查行程安排由各组与被检查单位联络对接。
  (三)各组开展检查要廉洁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组要指定专人撰写检查工作报告,并于 2021年2月23日前将检查工作报告和问题清单报至局安全办,电子版发局安全办邮箱:ggjtaqb@163.com,联系电话:4291206。
  (五)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直属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也要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各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将《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附件3)于3月5日前报局安全办,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隐患,各单位要跟踪到位,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局安全办。
  附件:1.贵港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暨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成员名单及分工
  2.贵港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
  3.贵港市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问题清单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