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物价局关于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58567
岑溪市物价局关于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岑价费[2018]19号
岑溪市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悉。鉴于你公司执行的收费试用期已届满,经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你公司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成本进行了核算,成本达到核定的收费标准要求。我局调定价(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你公司收费转为正式标准,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仍按岑价字[2017]4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此复
岑溪市物价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