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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物价局关于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58567 

岑溪市物价局关于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岑价费[2018]19号


岑溪市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悉。鉴于你公司执行的收费试用期已届满,经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你公司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成本进行了核算,成本达到核定的收费标准要求。我局调定价(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你公司收费转为正式标准,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仍按岑价字[2017]4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此复

  

岑溪市物价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