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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15683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房办〔2018〕27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8〕1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要求及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6月7日


  




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局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8年6月(其中6月16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日)。


  (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时间:2018年5月-12月。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敏丽


  副组长:尹承生


  成员:韦永谊、梁武庆、张春、吴立强、马辰申、


  李鸿兵、陈建智、曾桂荣、卢宝、覃兰秋、


  覃寿芳、韦戈


  领导小组下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负责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主任:梁武庆(兼)


  成员:宁怀庆、黄捷、林坚华、杨明、阳舜英、


  李树强、闭建明、卢淑芬、玉浩、韦敏、


  韦照鲜、蒋毅方、黄辉满、梁文山、肖铁、


  吴定志、蓝智川、陈实、陆树佳、傅碧峰


  五、活动内容


  (一)局组织的活动内容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落实工作。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计划,并在活动期间,检查局系统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督促和落实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总动员。开展直管公房、公租房小区宣教活动,活动期间,以居民区为主,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在直管公房、公租房小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居民区繁华地段播放宣传录音及教育片,在人群密集场所悬挂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横幅、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等活动。


  3.指导局属单位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建管中心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4.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1)出版一期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板报;(2)举办一期消防安全培训班;(3)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横幅;(4)做好“安全生产月"宣教品的征订组织工作。


  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针对局系统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找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局属单位组织开展活动


  1.召开动员会。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部署和安排好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在单位办公场所悬挂标语、横幅,在公共宣传栏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播放安全生产宣教片,编辑出版一期“安全生产"主题宣传专栏,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职工安全生产读书体会、安全操作知识等作为专栏的主要宣传内容。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月"宣教品的征订工作。


  3.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查找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修正、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单位要检查所编制的预案是否符合规范,并组织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月"期间,建管中心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演练单位要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录影摄像,并将演练的相关材料整理后于6月30日前报局建设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分头抓好落实。


  (二)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突出重点,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注重统筹结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国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本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务求实效,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请各单位于6月1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本行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局建设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委办,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同时于6月15日前和6月30日前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局建设科。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可以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报局建设科。


  附件: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略)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略)


  3.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3:


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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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数据

内容

数据

悬挂标语(横幅)

张贴宣传画

出黑板报

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举办知识竞赛

举办演讲比赛

培训职工

发放宣传资料

开展安全咨询

检查工地

安全执法检查

整改隐患

发现隐患

开展应急演练

学习安全视频

人次

开展读书活动

人次

参加施工现场观摩

人次

其他

备注